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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行业标准】依据中关村空间信息产业技术联盟2023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的安排,由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计量院等两家单位牵头起草的《基于云原生的卫星遥感大数据服务框架》《地面移动式三维激光扫描系通用技术要求》两项团体标准已完成编制工作,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基于云原生的卫星遥感大数据服务框架》
近年来,随着国家高分专项的实施和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国内外商业航天的高速发展,多源海量卫星遥感数据迅速涌现,卫星遥感大数据的标准化管理,自动化、智能化处理和快速共享发布服务以及服务群体的大众化等需求迫切。
云原生技术由微服务架构、容器化、DevOps 和持续交付等组成,为基于云端的平台系统建设带来一种全新的构建方式和运行应用方式,其核心特质为模块化、可观察、可部署、可测试和可替换。基于云原生技术构建的遥感云计算平台,结合云架构的应用设计,可以充分利用和发挥云平台的弹性、分布式特点优势,构建出容错性好、易于管理的松耦合系统,同时依靠自动化技术及智能监控预警体系,开发人员能够更快速、轻松地交付、迭代软件系统,从而满足卫星遥感大数据采存算管用全链路高效、自动化、智能化,快速满足用户多变需求。
本标准制定,可为基于云原生的卫星遥感大数据服务平台开发提供基础标准参考,助力卫星遥感大数据服务平台普及开发和推广应用,加速卫星遥感生态构建。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明确了基于云原生的卫星遥感大数据服务框架的组成、架构和业务逻辑关系,描述了卫星遥感大数据服务的对象、方式、运行环境以及内容和指标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基于云原生的卫星遥感大数据产品的开发和应用。
卫星遥感大数据处理服务:
1.服务内容
卫星遥感大数据处理服务内容要求如下:
a) 应能针对多星多载荷等卫星遥感大数据提供全自动、高精度的智能快速处理;
b) 应支持卫星影像数据标准产品的自动化、标准化处理,产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DOM、DEM、DSM以及融合影像、真彩色影像、自动匀色影像、自动拼接影像、标准分幅影像等;
c) 可支持用户在线查询处理进度;
d) 应能与卫星遥感大数据管理服务对接,实现对待处理的数据的快速处理。
2.服务要求
2.1 功能指标要求
功能指标要求如下:
a) 应支持多荷载影像的标准影像产品的处理;
b) 应支持原始卫星数据的栅格数据、矢量数据格式;
c) 应支持自动对原始影像进行从连接点生成、控制点生成、区域网平差、正射纠正、影像融合、真彩色输出、匀色镶嵌到标准分幅影像产品生成的全流程处理;
d) 能够全自动化生成标准影像产品,包括但不限于DOM、DSM产品;
e) 应具有自动质检能力,能生成质检报告;
f) 应支持监控任务信息与日志信息,对任务进行管理。
2.2 性能指标要求
性能指标要求如下:
a) 标准影像产品精度应符合GB/T 15968—2008、GB/T 35642-2017、CH/T 1015.2—2007、CH/T 1015.3—2007等对应测绘生产标准要求;
b) 单景影像处理效率宜优于5分钟/景;
c) 宜支持100景以上数据的并行处理。
《地面移动式三维激光扫描系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参考GB 4824-2019《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 射频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YD/T 2407-2013 移动
智能终端安全能力技术要求;YD/T 2408-2013 移动智能终端安全能力测试方法;JJF 1406-2013 地面激光扫描仪校准规范等规程内容编制。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 SLAM(Simultaneous Localization and Mapping)算法应用于地面空间环境数据采集的地面移动式三维激光扫描系统,包括硬件和软件。
本标准适用于基于 SLAM 原理非机动移动式(包括手持式、可穿戴式、推车式)采集和输出三维激光点云数据的测量系统(以下简称移动式三维激光扫描系统),不适用机载、车载三维激光扫描测量系统。
功能要求:
1.激光束发射、回收功能
移动式三维激光扫描系统应具备激光束发射和回收功能,通过工作状态显示屏或 APP 端方式显示设备工作状态、数据采集时长、数据采集环境显示状态信息。
2.项目数据管理功能
移动式三维激光扫描系统应具备采集、存储数据文件的管理功能,可简便完成文件的删除、复制和导出等基础操作。
3.系统自检功能
移动式三维激光扫描系统应具备在数据项目采集之前进行自身设备检查校准,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即时通过显示屏或者 APP 端显示故障信息或代码的功能。
通过在被测环境中合理的路径规划和移动扫描,系统应具备记录被测物体表面一定密度的点的三维坐标、反射率和纹理等信息的并复建出被测目标的三维模型及线、面、体等各种图件数据的能力。
4.全景图像采集功能
系统宜具备激光扫描时360度全景同步摄影能力,且刻通过后处理将点云数据和全景摄影图像数据进行融合建模的能力。
5.定位功能
系统扫描作业时,应具备基于激光雷达和 IMU 实现的实时建图和定位的能力,宜具备包含GNSS、Wifi、蓝牙、磁强计、等辅助定位传感器。
6.数据采集及存储功能
系统应具备实时将各传感器采集的原始数据进行分类存储的功能,系统存储器容量和电池容量应支持户外独立工作1小时以上。
7.数据传输端口
根据用户作业习惯及数据传输需要设置接口,应具备 WLAN、USB 及 SD 卡等数据传输(包括但不仅限于)方式。
8.热插拔供电功能
系统应具备实时电池电量监视和低电量报警功能,宜具备备用供电回路自动切换功能,在主供电电池电量不足时,可实现不关机条件下完成电池热插拔。
9.质量与穿戴方式
穿戴式产品系统总质量(包括备用电池)宜小于10kg,对于推车式设备系统总质量(包括备用电池)宜小于2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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