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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JJF(沪)64—2023 称重容罐校准规范》发布

2023/5/25 10:58:53    30077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规范适用于(200~100000)kg 常压称重容罐的现场校准。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经专家审定并公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批准《JJF(沪)64—2023 称重容罐校准规范》为上海市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实施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
 
  称重容罐一般指常压式储罐(液体自由表面压力为大气压力),用来储存液态物料并显示其质量。称重容罐由称重单元/测力传感器、显示仪表、容罐、管线及阀门等组成,称重单元通常安装在容器的支承点上,依据所受力的大小,经转换由显示仪表显示其质量。
 
  本规范根据 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编写。本规范将称重容罐示值误差列为计量特性并作为计量校准的主要内容,主要参照 JJG 133-2016《汽车油罐车容量》、JJG539-2016《数字指示秤》进行制定。
 
  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校准环境条件:
 
  1.环境条件应满足:环境温度:(10~35)℃;相对湿度:(15~95)%;大气压力:(86~106)kPa。
 
  2.校准场所应无明显的振动和外磁场干扰。
 
  3.工作介质应为符合用户工艺要求的流体。
 
  校准用仪器设备:
 
  1.标准流量计和配套设备构成校准系统,选用的标准流量计必须具有累积流量功能,整套系统应满足校准使用要求和用户现场环境卫生要求,流量计及主要配套设备应有效溯源。
 
  2.标准流量计的扩展不确定度应不大于称重容罐的最大允许误差的 1/3。
 
  3.标准流量计应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应修正后使用。
 
  4.配套设备见表2。

  校准结果:
 
  参考校准记录格式和校准证书(内页)格式见附录 A 和附录 B,校准不确定度评定实例见附录 C。
 
  复校时间间隔:
 
  称重容罐的复校时间间隔建议为12个月,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称重容罐使用状况及其性能等诸多因素决定, 使用单位可根据称重容罐实际使用频率和管理要求自行合理决定复校的时间间隔。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本规范适用于(200~100000)kg 常压称重容罐的现场校准。(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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