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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积粉尘自燃温度测定方法》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2023/3/1 15:22:56    23942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文件给出了可燃粉尘或细小颗粒状物质自燃温度的堆积体积量法测定方法。
  【仪表网 行业标准】近日,由 TC288(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东北大学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天津理工大学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的国家标准计划《堆积粉尘自燃温度测定方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参考GB 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25285.1 爆炸性环境 爆炸预防和防护 第1部分:基本原则和方法;GB/T 15604 粉尘防爆术语等文件编制。
 
  本文件给出了可燃粉尘或细小颗粒状物质自燃温度的堆积体积量法测定方法。本文件不适用于内部通风状态下粉尘层或散装固体的引燃,如流化床干燥等。本文件不适用于火炸药、烟花爆竹、发火物质及其它不需要助燃气体能自身发生着火或爆炸的粉尘。
 
  试验原理:
 
  将可燃性粉尘放置在已预热的烘箱内进行引燃,确定选定体积量的堆积粉尘不被引燃的最高温度。(注:本方法适用于体积表面积比率对数与自燃温度倒数呈线性关系的粉尘。)
 
  试验装置:
 
  试验装置包括试样容器、烘箱、测温及数据采集系统等。
 
  试样容器。1.试样容器由不锈钢丝网构成,上部开口。丝网空隙大小应保证粉尘不会掉落,也不能阻碍箱体内的氧气进入试样内部。宜使用长径比为1的圆柱体。2.试样容器容积按10mL 的整数倍确定,最大试样容器容积不应小于1L,试样容器数量不少于4个。若粉尘量较少,可采用容积小的试样容器,但必须保证选取容器系列至少以2倍的容积递增。
 
  烘箱。1.烘箱内壁为不锈钢材质,内壁和外壳之间设有保温层,能够实现恒温、程序升温两种方式,其可控温度范围为室温至 300 ℃,控温精度为±1%,可通过设定参数,对气体流量、控温方式及湿度等条件进行控制。2.烘箱底部应设有空气入口,顶部有空气出口。烘箱内容积不应小于120L,确保内腔可以放入,且可以方便布置热电偶等部件。
 
  测温计数据采集系统。1.测量试样和烘箱温度的热电偶应采用精度不低于II级,外径不大于1mm的热电偶。2.数据采集系统应实时采集测试试样几何中心温度和试样所处烘箱的内部温度。
 
  测定试样预处理:
 
  1.选取粉尘试样,记录试样状态特征,测定试验堆积粉尘的密度、湿度等。
 
  2.测定粉尘若需进行研磨或过筛,宜采用250μm 过筛,并经50 ℃恒温干燥处理。应在报告中记录所有制备信息,至少应包含试样粒度及分布。
 
  结果判定: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状态,即可判定发生自燃现象:a) 试样中心温度至少高于烘箱温度 60℃;b) 试样中心温度出现拐点,且高于烘箱温度;c) 观察试样表面产生明火。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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