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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超偏载检测仪 第2部分:悬吊式》团体标准发布

2023/2/14 11:52:44    23736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悬吊式集装箱超偏载检测仪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及规格的命名、计量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中国衡器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2021年立项计划 T 2021001,由中储恒科物联网系统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的《集装箱超偏载检测仪 第2部分悬吊式》团体标准,已经中国衡器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审查通过,并由中国衡器协会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核同意,现批准发布,编号为 T/CWIAS 0001.2-2023,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目前,集装箱超偏载检测仪作为计量设备,尚无相关国家标准或团体标准可依,其设计、生产、计量和试验方法无统一的要求,影响了行业的应用和产品的推广。为规范和提高集装箱超偏载检测仪的技术水平,进一步促进产品的推广应用,特编制本文件。
 
  集装箱超偏载检测仪有平台式、悬吊式、便携式等几种类型,这几种检测仪因结构型式相差较大,其设计、安全和计量要求也不完全相同,无法统一到一个文件中,故分为三部分编制,三部分为平行关系。
 
  本部分为悬吊式集装箱超偏载检测仪,该检测仪在集装箱专用起重机的吊装过程中完成检测,不改变作业流程,避免二次吊装,提升了整体作业效率。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起草。参考GB/T 7551-2008 称重传感器;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 14250 衡器术语;GB/T 23111-2008 非自动衡器;GB/T 26389-2011 衡器产品型号编制方法;JJF(CR)036-2021 铁路集装箱超偏载检测装置等文件内容编制。
 
  本文件规定了悬吊式集装箱超偏载检测仪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及规格的命名、计量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安装于集装箱吊具上或集装箱专用起重机相关部位的称重传感器,并与数字指示装置连接,实现对集装箱的总重和重心位置进行测量的装置。
 
  检测仪的组成:
 
  检测仪由安装于集装箱吊具上或集装箱专用起重机相关部位的称重传感器或其他传感器组、数字指示装置组成,通常称重传感器或其他传感器组与数字指示装置通过无线方式进行通讯。
 
  设计要求:
 
  检测仪的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a)检测仪的设计或改造应不影响集装箱吊具或集装箱专用起重机的正常使用和作业安全;b)结构件或机械零件的工作级别、结构计算和结构设计应符合 GB/T 3811-2008 中第4章和第6章的相关规定和要求;c)主要承力零部件应有可追溯的唯一编号,表面不应有明显变形或损伤,各紧固件应具有防松脱设计;d)检测仪的最大秤量应不小于40t,最大安全载荷不小于最大秤量的150%。
 
  称重传感器:
 
  称重传感器应符合 GB/T 7551 的计量和技术要求,拥有相应的型式批准(或 OIML)证书和报告并且满足误差分配条件要求的,可以直接使用,不需要重复检验。
 
  安装要求:
 
  a)安装完毕的检测仪,所有零部件表面应整洁,不得有明显变形或损伤;
 
  b)检测仪表面漆膜颜色应色泽均匀,无涂斑和剥落;
 
  c)转锁或替换转锁的称重传感器,其头部轴心线的浮动量不小于±φ4mm;
 
  d)集装箱吊具框架调平后,测量锁头同一平面,其相对于水平面的高低差不大于 3mm;
 
  e)转锁或替换转锁的称重传感器应易于装配、检查、保养和更换。
 
  称量结果的打印:
 
  检测仪可以配备打印装置,当配备打印装置时应符合以下要求:a)毛重值可以无须任何指定符号即可打印,如需要指定符号,仅允许使用“G”或“B”。b)如果只打印净重值,而没有相应的毛重或皮重值,则无须任何指定符号即可打印,如需要指定符号,仅允许使用“N”。
 
  更多内容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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