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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文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深入实施,推动提升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邮政局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本文所指
公共领域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包括巡游出租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领域用车],试点期为2023—2025年。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销量达到688.7万辆,连续8年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25.6%,提前完成《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的2025年发展目标。
总体看,我国掌握了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技术,形成了涵盖基础材料、零部件、制造装备等完整的产业体系,具备了支撑产品全面市场化拓展的基础和条件,但还面临充换电便利性有待提升、产业融合发展不够等突出问题,同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对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也提出更高要求。
公共领域车辆使用频率高,燃油消耗和污染排放总量占比大,示范带动作用强。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推动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不仅可以有效促进节能减排,带动基础设施建设,还能促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和创新应用,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有助于巩固和扩大发展优势,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此,八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该试点。
试点工作主要从四个重点任务入手。
(一)
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科学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推广目标(参考数量
标准见附件3),因地制宜开展多元化场景应用,鼓励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开展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加快老旧车辆报废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支持换电、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
(二)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加快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自动充电、快速换电等新型充换电技术应用,加快“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完善储放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加大智慧出行、智能绿色物流体系建设,促进智能网联、车网融合等新技术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等领域融合发展。
(三)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加强公路沿线、郊区乡镇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邮政快递等充电需求,加强停车场站等专用充换电站建设。推动充换电设施纳入市政设施范畴,推进充电运营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鼓励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建设一批集充换电、加油等多位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站。建立形成网络完善、规范有序、循环高效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和处理体系。
(四)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支撑体系,鼓励试点城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因地制宜研究出台运营补贴、通行路权、用电优惠、低/零碳排放区等支持政策,探索建立适应新技术新模式发展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和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体系,提升安全运行水平。探索制定综合能源服务站、二手车流通等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如今,新能源汽车是全球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方向,也是我国实现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工信部相关负责人预计,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下一步,工信部将重点开展五个方面工作:一是优化政策供给。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协调机制,统筹推动产业发展全局性工作。加强新阶段重大问题系统研究,及时研究提出政策举措建议。尽快完成积分管理办法修订,指导发布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路线图。
二是保障稳定运行。健全汽车生产风险预警机制,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加强国际资源开发合作,推动加快国内开采进度,积极开展整车、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关键材料等产业链上下游的交流合作,打击投机炒作、捂盘惜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多措并举做好关键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
三是支持创新突破。发挥龙头企业和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作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加快新体系电池、车规级芯片、车用操作系统等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推进“车路云”一体化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领域融合发展。
四是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许可管理条例》,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严格生产准入管理,遏制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协同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破解小区、高速公路“充电难”问题。加快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五是深化开放发展。持续落实汽车行业开放措施,加大汽车企业在境外投融资、消费信贷和海外投资险等服务支持力度,推动建设海外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多双边合作机制作用,加强各国在贸易投资、标准制定等领域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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