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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由辽宁山水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编、辽宁一诺环境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参编的团体标准《辽宁村镇生活
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智慧管控技术规范》,经过多次讨论修改,现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根据《辽宁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起草。参考CJ/T 252 城镇排水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HJ 91.1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212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372 水质自动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461 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HJ 477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技术要求等规程内容编制。
本文件规定了辽宁省地区规模在 20~1000m³/d 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智慧管控平台构建过程中的总体要求、设施分类、硬件标准、智慧管控平台的功能组成、智慧管控平台的管理规范等。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地区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控平台的构建和管理。
总体要求:
辽宁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智慧管控平台的设计和开发应满足《环保物联网 总体框架》(HJ928)中的要求。
本文件生效之日起,新建设施物联网管控平台的构建过程应符合本文件。现有设施应通过综合评定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后决定是否构建物联网管控平台。
辽宁省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物联网管控平台的框架见附件 A。
分类调整:
除根据项目规模对处理设施分类外,还应结合在村镇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分类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a)新建设施的分类应考虑污水处理系统的站点数量,可以根据管理区域的实际需求进一步细化;
b)现有设施的分类应考虑污水处理设施实际处理水量,根据设施运行水量的负荷率,如该污水处理设施的实际处理水量和设计规模不一致时,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
流量计/智能水表/液位计配置说明:
流量计/智能水表/液位计的配置说明如下:a)污水流量在线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应满足 CJ/T 252 的规定;b)污水流量测量应能满足总量监测的需要;c)所用的测量装置要具有流量自动记录功能且经济实用,便于制造安装。
水质自动分析仪配置说明:
水质自动分析仪的配置说明如下:a)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技术要求应满足 CJ/T 252 的规定;b)采样点位设置、样品保存、数据处理等应符合 HJ91.1 的规定;c)在线监测仪的安装、验收、运行应符合 HJ353、HJ354、HJ355 的规定。
可编程序控制器配置说明:
可编程序控制器的技术要求应满足 GB/T 15969 中的规定。
数据采集传输仪配置说明:
数据采集传输仪的配置说明如下:a)数据采集传输仪应满足 HJ477 相关技术要求;b)在线监控仪器仪表和数据采集传输仪之间的数据传输格式可参照 HJ212 执行。
物联网网关配置说明:
物联网网关的配置说明如下:a)物联网网关在配电箱内安装;b)网关设备的技术要求应满足 GB/T 38624 的规定。
设备运行状态检测器配置说明:
设备运行状态检测器的配置要求如下:a)应在用电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电能表;b)应在各动力设备供电线路上安装;c)应实时监测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异常,动力设备的开启/关闭、运行状态、电路状况及其他状态。
设备保护器配置说明:
设备保护器的配置要求如下:a)应在用电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稳压电源和保护开关设备;b)应有规范的接地装置、避雷设施、防盗和防破坏设施。
高清摄像头配置说明:
高清摄像头的配置要求如下:a)摄像头宜在设施的高点处部署,具有红外夜视功能,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的性能设计和安全性应符合 GB 50395 的规定;b)视频存储时间不少于 7 天,图像存储时间不应少于 30 天。
信息展示屏配置说明:
显示内容应包含设施名称及编码、污水处理工艺、进水水质、出水水质、运行状况、执行标准、管理部门、运维负责人等信息。
统计报表总体要求:
数据统计与展示通过对共享交换数据和实时数据的统计,让用户了解数据的具体情况,基本要求如下:a)应提供数据使用情况统计报表;b)宜提供数据的多维度分类统计报表;c)应提供实时数据的异常情况统计报表;d)应提供手动统计、按类别自动统计功能;e)应支持各种图表展示形式;f)应支持动态定义统计指标;g)宜支持自定制的统计周期,包括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实时报等;h)应支持统计数据及分析结果的下载、导出功能。
日常维护:
运维人员对平台日常维护过程的说明如下:
a)运维人员应按年度、季度、月度制定并执行巡检计划,包含但不限于计划名称、巡查区域及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计划描述,并通过平台实现巡检计划的添加、修改、删除及下发,实施过程中对巡检计划进行反馈和统计;
b)运维人员对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维护应符合 GB/T 51347 的规定;
c)运维人员应按 HJ 461 的要求对网络、设备、机房等维护管理;
d)运维人员应对监控设备和在线感知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及校准。对网络设备硬件及软件系统定期检查、更新,保证良好的操作性;
e)办公计算机、监控计算机、运维人员使用的智能移动设备终端安装软件应经过认证,并对安装的软件进行记录;
f)智能移动设备终端 APP 应具有查询和导航、信息显示、巡检录入和工单处理功能;
g)运维人员应及时录入并上报巡检信息,巡检信息表可参考附件 C。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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