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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电磁兼容检测实验室认可的实际需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电磁兼容专业委员会组织 CNAS-CL01-A008: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进行了修订。如对该文件有任何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填写附件中征询意见表,并于2023年1月15日前反馈CNAS秘书处(liuc@cnas.org.cn)。
本文件是CNAS根据电磁兼容(EMC)检测领域的专业特点制定的特定领域应用说明,适用于电磁兼容检测领域。本文件主要是针对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要求所做出的进一步说明,内容没有包含环境保护和安全方面的内容。对在非固定场所进行的检测活动,应参照CNAS-CL01-G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非固定场所检测活动中的应用说明》的相关要求。
本文件包括15个附录,均为资料性附录,是对EMC测试仪器设备、设施配置及校准的要求,实验室可以根据能力范围选择使用。
CNAS-CLO1-A00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自实施以来,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认可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电磁兼容认可标准近几年的变更较大,标准的合并检测项目的增加,本文件不能更好地满足认可需求,本文件需要考虑不同领域相关标准的设备配置和相关场地、校准要求不同进行规范,以达到统一评审尺度和评审结果的一致性,根据CNAS电磁兼容专业委员会2021年年会决议,需对其进行修订,以满足当前该领域认可的发展需求。
本文件代替CNAS-CL01-AO08: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电磁兼容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在征求意见稿中,相对于CNAS-CLO1-A008:2018,除编辑性修订外,主要技术变化为:
——修改了实验室检测人员的学历要求及特殊领域的人员要求;
——增加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的检测技术工作经历;
——修改了授权签字人的要求,应在检测人要求基础上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且从事相关领域检测工作至少5年以上;
——增加了检测实验室应保存所有在职和离职人员的相关记录的要求;
——增加了灯具辐射发射检测、天线检测应具备的测试场地;
——增加了汽车零部件测试用暗室、横电磁波室、混响室、大环天线系统、空口性能(OTA)暗室等测试场地要求;
——增加了接地电阻和绝缘电阻测试依据的标准;
——将军用设备的描述修改为专用电子、电气和机电设备及系统,并修改了测试场地的要求;
——增加了实验室应参照附录A~S表格中的计量要求和校准周期,制定校准
方案,并应确保将关键设备的校准参考值或修正因子进行更新;
——增加对测量设备和测试系统的核查要求;
——增加了检测报告的要求:测试软件名称版本号、检测布置照片及在非固定场所进行的传导发射及辐射发射测试(适用时),报告中应包括电磁环境电平;
——修改规范性附录为资料性附录,变更了新版本标准、完善了GB/T 17626序列标准、轨道交通领域产品标准等及测试场地确认标准对检测项目要求的设备配置、设备技术要求、计量要求、建议校准周期和场地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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