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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文件】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工作,制定本
标准。
本标准参考HJ 130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724 环境基础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HJ 927 环境专题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关于统一规划体系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中发〔2018〕44 号)等规程内容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生态环境规划的一般性原则、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省、市、县等四级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综合规划、生态环境区域规划等生态环境规划编制。乡镇、新区等其他行政单元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生态环境专项规划以及生态环境相关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生态环境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构成:
生态环境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由综合类技术标准、基础类技术标准、编制类技术标准和评估类技术标准组成。
综合类技术标准即《生态环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总纲》,规定了编制生态环境规划的一般性原则、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
基础类技术标准是针对生态环境规划编制、实施、评估各环节的通用技术而制定的技术标准。
编制类技术标准是针对不同层级(国家—省—市—县)生态环境规划和不同类别(生态环境综合规划、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生态环境区域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的编制而制定的技术标准。
评估类技术标准是针对规划在实施评估、考核管理等方面的特定需要而制定的技术标准。
基础类技术标准、编制类技术标准和评估类技术标准遵循总纲相关要求。
基本要求:
1.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分析与评价,评估区域内自然地理、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质量、自然生态保护、资源能源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状况,总结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效和经验,分析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成因,识别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弱项。
2.充分搜集有关自然、经济、社会、国土、生态环境等基础资料,作为现状分析与评价的重要基础。基础资料搜集应以编制现状年数据为基准,原则上应回溯包括近 5 年或更长时间段数据资料。基础资料应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或认可的数据为准,当搜集到的基础资料不能满足分析评价要求时,应酌情开展实地调研、座谈访谈和补充监测等。搜集到的基础数据应进行信息真伪、轻重主次、完善有用等信息鉴别,确保数据可靠准确。
现状评价:
包括对自然地理、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质量、自然生态保护、资源能源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现状内容评价。
a)自然地理状况评价包括自然地貌特征、气象风场、流域产汇流格局等,分析自然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b)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评价包括经济发展态势、主导产业、产业结构与空间布局、经济发展效率、绿色低碳发展和城镇化水平、人口变化、城镇居民分布及扩张规模等情况。
c)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包括水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海洋生态环境等质量达标情况、污染源分布特征、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主要污染因子等,分析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时空演变特征。
d)自然生态保护现状评价包括生态系统结构、生态系统功能和过程、生态保护修复、生态保护红线分布、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类型及分布、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保护动植物分布、外来物种入侵情况等。
e)资源能源利用现状评价包括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开发利用、能源结构及利用效率、矿产资源分布与利用效率、旅游资源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重要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等情况,分析各类资源利用现状水平和变化趋势。
f)应对气候变化现状评价包括气候要素历史变化趋势和年代际变化、主要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时空分布特征、温室气体排放,分析气候变化特征、变化趋势。
g)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现状评价包括危险废物、危化品、重金属、尾矿库等风险源分布和管理情况,新污染物治理情况、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情况,分析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变化趋势和风险态势。
h)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评价包括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基础设施管理能力等情况,分析建设运维水平。
i)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状评价包括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和监测监管、执法、应急、信息化以及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等能力建设情况。
问题识别:
根据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国内国际对标比较等方面,评估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明确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差距。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源头管控、结构调整、布局优化、过程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区域差异等方面识别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成因分析:
从区域自然本底情况、生产生活方式、能源利用形式和产业结构的合理性,产业布局、开发行为与生态环境空间特征的协调性,污染物减排与碳排放控制的协同性,自然气象因素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关联性,污染物排放量、空间分布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一致性,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与污染减排的匹配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求对等性等方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分析。
任务方案设计:
根据规划对象和实际情况提出规划任务,选择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 空间布局优化任务方案,根据区域发展战略,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提出包括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产业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空间布局优化任务措施。
b)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任务方案,包括环境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海洋生态环境、城市农村生态环境等方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点任务和改革举措。
c) 生态保护修复任务方案,包括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加强生态保护监管的重点任务和改革举措。
d) 绿色低碳发展任务方案,包括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推动绿色升级,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设无废城市,推动绿色生活等方面重点任务和改革举措。
e) 应对气候变化任务方案,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提出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和改革举措。
f) 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任务方案,包括危险废物、重金属和尾矿库风险防控、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新污染物治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和改革举措。
g) 环境健康管理任务方案,提出促进居民环境健康素养水平,提升环境健康工作能力等方面的任务和举措。
h)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任务方案,提出健全生态环境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经济政策,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加强国内国际生态环境治理合作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和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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