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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配送机器人通用技术规范》团标征求意见

2022/12/13 9:32:32    26984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标准规定了商用配送机器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
  【仪表网 仪表标准】由深圳市机器人协会归口管理,深圳市普渡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共同起草的深圳市商用配送机器人团体标准《商用配送机器人通用技术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深圳市机器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参考GB/T 15706-2012《机械安全 设计通则 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GB/T 16855.1《机械安全 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件 第 1 部分:设计通则》;GB/T 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 2423.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等规程内容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商用配送机器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室内场景、半室外场景的配送服务机器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3类主要场景:(1)餐厅类。环境特点是窄过道,多障碍,高人流密度;(2)楼宇类。环境特点是长走廊,跨楼层。如酒店、写字楼、医院等;(3)大平层类。环境特点是楼层天花板高,面积大且视觉隔断少。如行政大厅、商场一楼、展馆等。
 
  试验用工作条件:
 
  1.操作条件
 
  安装的软件不应在一组测试期间被修改或改变。测试操作等外部因素应在一组测试期间尽量保持一致。试验场地上的安全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除非另有规定,试验条件下的机器人速度均为额定速度,负载均为额定负载。
 
  2.环境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均在下述条件下进行:温度:15°C ~35°C;相对湿度:25% ~ 75%;大气压:86 kPa ~ 106 kPa。
 
  3.照明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下列照明条件下进行: 测试操作区域应提供处充分照明,照度应不低于 100 Lux,当某一测试易受照度的影响时(如外观检查),则该测试区域的照度应该大于 250 Lux;色温:3300 K 至 5300K。
 
  4.地面条件
 
  本标准中所有的试验应在制造商规定的地面条件下进行,若制造商规定多种地面材质,则试验应在不同的条件下进行。若制造商未规定,则试验应在平整的地板上进行,地面应包括光滑的未处理的层压板或相当的板,至少15mm厚,且尺寸适合测试。
 
  地面或坡道:摩擦因数在 0.75~1.0,依据 GB/T 18029.13 测量。
 
  试验设施:
 
  测试环境宜为两个泡沫板平行摆放模拟的过道。泡沫板的长度不小于3m。过道放置在机器人运行的路线上,设定路线上的两个目的地A、B。过道的中线与经过AB两点的直线不重合。
 
  试验步骤:
 
  a) 设置过道宽度初始值为制造商宣传的(x+20)mm;
 
  b) 在A点启动机器人任务前往B点,机机器人应顺利通过过道最后抵达B点;
 
  c) 在B点启动机器人任务前往A点,机机器人应顺利通过过道最后抵达A点;
 
  d) 重复2~3步骤3次。若均较为顺畅且无碰撞,则缩小过道宽度1mm重复2~4步骤直至发生频繁停顿、剐蹭或碰撞。
 
  试验结果:
 
  应在试验报告中声明最小通行宽度。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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