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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机转子交流阻抗测试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2022/11/15 8:51:58    22071
来源:仪表网
摘要:近年来煤电、风电产业快速发展,发电厂数量迅速增加;发电机转子交流阻抗测试仪作为电厂必备的仪器设备,其数量随之快速增加,与之相应发电机转子交流阻抗测试仪的检定、校准技术服务需求也快速增加。
  【仪表网 仪表标准】由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对口负责的《发电机转子交流阻抗测试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已经起草完成。为了使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能广泛适用和更具操作性,特向全国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煤电、风电产业快速发展,发电厂数量迅速增加;发电机转子交流阻抗测试仪作为电厂必备的仪器设备,其数量随之快速增加,与之相应发电机转子交流阻抗测试仪的检定、校准技术服务需求也快速增加。然而,目前国内尚无专门针对该类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的标准器,也没有有效的技术文件供计量技术机构参照以进行检定和校准工作。因此,与发电机转子交流阻抗测试仪相关的校准技术服务需求问题目前还无法有效解决,相应的量值溯源工作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在此背景下,迫切需要制定相关的校准规范。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发电机转子交流阻抗测试仪校准规范起草》项目,以解决上述实际问题。本项目中,将制定相关的校准规范,将有效解决发电机转子交流阻抗测试仪的校准技术服务需求问题,促进相关领域量值溯源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煤电、风电企业的顺利运营提供技术支持。
 
  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和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本规范制订的基础性系列规范。
 
  本规范主要参考JJG124-2005《电压表、电流表、功率表及电阻表检定规程》、JJF1491-2014《数字式交流电参数测量仪校准规范》和JJF1587-2016《数字多用表校准规范》编制而成。
 
  依据JJF 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范在架构上包括: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方法;校准结果;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校准环境条件:
 
  1.环境温度:20 ℃±5 ℃;2.环境相对湿度:≤75%;3.交流供电电压: 220 V±22 V;4.电源频率:50 Hz±0.5 Hz。注意防潮、防尘、防电磁干扰,注意环境周围无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机械振动及其他影响量。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标准设备的测量结果扩展不确定度(k=2)应小于测试仪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3,分辨力应小于测试仪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5。测量范围应覆盖测试仪各功能的输出范围。标准源30s内稳定度和调节细度应小于被校测试仪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10。
 
        外观及通电检查:
 
  测试仪应外观完好,无影响正常工作的机械损伤;
 
  仪器名称、型号、出厂编号、生产单位或商标、生产日期、供电电源电压及频率、各接线柱及输入输出端口应标识清晰;
 
  通电后被检仪器应能正常工作,各开关和按键应能正常工作,各种设置指示应正确,各种通讯接口应功能正常。
 
  校准结果:
 
  1.校准记录。校准记录应尽可能详尽地记载测量数据和计算结果,记录格式见附录A。
 
  2.校准证书。校准证书由封面和校准数据组成,经校准的仪器应出具校准证书,校准证书应包括的信息及推荐的校准证书内页格式见附录B。
 
  当客户要求时,可以根据计量特性进行符合性判定,并将结论列入校准证书。进行符合性判定应考虑测量不确定度见附录C。
 
  复校时间间隔:
 
  仪器复校时间间隔,建议不超过1年。如果仪器经维修、更换重要部件或对仪器性能有怀疑时,应随时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频率(45~75)Hz、交流电压(0.01~600)V、交流电流(0.01~120)A、功率(0.01~72)kW、交流阻抗(0.001~1000)Ω范围内的发电机转子交流阻抗测试仪的校准。本规范不适用于直流电阻测试仪的校准。(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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