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仪表网 仪表标准】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立项的团体标准《核电常规岛电气设备在线监测装置选用导则》已经完成草案编制工作。依照《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面向会员单位和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近年来,中国建成投运的核电机组越来越多,核电站的发电量占比不断提高,形成了以压水堆核电站为主,多种堆型齐头并进的良好发展格局。面对蓬勃发展的核电事业,核电站的设计、建设工作需要统一标准,核电人能够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共同努力,使我国的核电机组按计划建设投产,安全可靠运行。
据了解目前关于核电常规岛电气二次接线设计的有关规程或导则还有所缺失,有必要制订《核电常规岛电气设备在线监测装置选用导则》,以规范和指导核电站常规岛电气设备在线监测装置设计工作。
本导则依据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关于2019年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核设协[2019]30号)的要求编制。参考GB/T 2900.1 电工术语 基本术语;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T 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DL/T5136 火力发电厂、变电站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DL/T 5044 电力工程
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153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DL/T 5226 发电厂电力网络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149 变电站监控系统设计规程;DL/T 1498 变电设备在线监测装置技术规范;Q/GDW535 变电设备在线监测装置通用技术规范等规程编制。
本导则适用于压水堆核电机组、高温气冷堆核电机组的常规岛及其配套设施的发电机及励磁系统、变压器、高压配电装置、主要导体、厂用电系统、直流系统及交流不间断电源等电气设备在线监测装置的设计工作,其他类型的核电机组也可参照执行。
总则:
1.在线监测系统的接入不应改变被监测电气设备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行,能准确可靠地连续或周期性监测、记录被监测设备的状态参数及特征信息,监测数据应能反映设备状态,并且系统具有自检、自诊断和数据上传功能。
2.在线监测系统应具有测量数字化、功能集成化、通信网络化、状态可视化等主要技术特征,符合易扩展、易升级、易改造、易维护的工业化应用要求。
3.在线监测系统宜采用统一的通信协议。
4.在线监测系统宜根据设备技术发展和设备水平合理配置,可设置独立的监测系统或其他的监控系统。
5.在线监测系统应考虑与计算机相联接的通信接口。
6.在线监测装置的选用应综合考虑设备的运行情况、重要程度、维护及投入成本,通过经济技术比较,选用成熟可靠、具有良好运行业绩的产品。
总体要求:
1.在线监测装置的接入不应改变备监测设备的连接方式,不影响监测设备的密封性能和绝缘性能,不影响现场设备的安全运行。
2.具能和合理的监测灵敏度,监测结果应具有可靠性和重复性,以及合理的准确度。
3.在线监测系统具有良好的人机界面,操作简单,便于运用。
4.应保证在线监测数据的安全接入(如身份认证、数据加密等),确保信息安全。
5.对预埋设备内部的传感器,其设计寿命原则上不小于被监测设备的寿命。
功能要求:
1.监测功能
1.1 应具备被监测设备状态参数的自动采集、信号调理、模数转换和数据的预处理功能。
1.2 监测参量应就地数字化和缓存,至少可存储一个月内的在线监测数据。
2.数据记录功能
2.1 线监测装置运行后应能正确记录动态数据,装置异常等情况下应能够正确建立事件标识。
2.2 保证记录数据的安全性,不应因电源中断、快速或缓慢波动及跌落丢失已记录的数据;不应因外部访问而副除动态记录数据;不提供人工删除和修改动态记录数据的功能;按任意一个开关或按键,不应丢失或剧除已记录的信息。
2.3 定期主动送等数据传输方式。
3.报警功能
对各种异常状态发出报警信号,报警功能限值可修改。
4.自检功能
具备自检功能,并能根据要求将自检结果远传。
5.高级功能
5.1 采集主要设备(发电机、变压器、断路器等)状态信息,进行状态可视化展示并发送到上级系统,为实现优化运行和设备运行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5.2 建立全厂故障信息的逻辑和推理模型,实现对故障告警信息的分类和过滤,对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在线实时分析和推理,自动报告异常并提出故障处理指导意见。
本导则制定的目的为使核电站常规岛电气设备在线监测装置设计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是核电站常规岛设计应遵循的一般原则。本导则的实施,有助于常规岛设计的标准化,同时为智能核电站提供必要的基础条件。(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全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