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 2022/10/19 14:33:18 18910
- 来源:仪表网
【仪表网 仪表标准】按照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安排,标准起草组已完成《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规范》团体标准(项目号:CESA-2021-4-009)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按照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程序(试行)》的要求,公开征求意见。
本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给出了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流程,提出了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模型、评估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企业、政府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
本标准旨在构建能够全面衡量并真实反映一定时期内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的评价体系,给出数字化转型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法。以标准宣贯、应用验证、全面推广的方式为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赋能,为企业自评总结、第三方诊断评估,政府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提供参考,引导中小企业深化转型理念、明确转型路径、提升转型能力、加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进程。
指标框架:
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数字化基础、数字化经营、数字化管理、数字化成效4个一级指标,其中数字化基础包括设备系统、业务系统、数据资源、网络安全4个二级指标,数字化经营包括研发设计、生产管控、采购供应、仓储物流、业务流程、运营管理、营销管理、产品服务、业务协同、市场营销、售后服务、11个二级指标,数字化管理包括经营战略、管理机制、人才建设、资金投入4个二级指标,数字化成效包括产品质量、生产效率、价值效益、服务质量4个二级指标。
综合评价应采用以下规则:
应根据企业实际业务情况,采用现场诊断的方式,对评测表中所有一级、二级、三级指标进行诊断评价。
确定评价指标后,应对该指标项下所有选项进行判定。
三级指标分为单选和多选两种。针对单选三级指标中的选项,判定结论为满足其中某一选项;针对多选三级指标中的选项,判定结论为满足或不满足。
评价采取百分制,总得分满分为100分。各级指标均采用百分制,评价总分为各一级指标进行加权平均所得,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进行加权平均所得。计算时各分值保留2位小数。
评价分级:
数字化转型等级分为无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数字化转型分级原则如下:综合评价得分位于[0,20]区间定为无等级;综合评价得分位于(20,40]区间定为一级;综合评价得分位于(40,55]区间定为二级;综合评价得分位于(55,75]区间定为三级;综合评价得分位于(75,100]区间定为四级。
实施方式:
数字化转型水平评估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企业自评总结;第三方诊断评估;政府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实施流程:
开展数字化转型水平评估的流程如下:a) 开展准备工作,包括制定评估方案、组建评估团队、部署评估工作、开展标准和业务培训等;b) 依据标准内容开展现场评估,收集相关证据;c) 应根据标准内容综合评价,确定评估结果;d) 应与评估活动涉及的相关方沟通反馈评估结果;e) 组织宜根据评估结果和不满足项进行对标分析,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提升数字化转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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