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光法生物气溶胶监测仪校准规范》征求意见
- 2022/10/9 9:21:11 29746
- 来源:仪表网
生物气溶胶是指含有生物性成分的固体或液体微粒悬浮于气体介质中形成的稳定分散系。生物性成分包括细菌、病毒、真菌孢子、花粉、生物代谢物等。生物气溶胶粒子粒径一般在 0.001~100 m 之 间。生物气溶胶广泛存在于室内外大气环境中,尤其是微生物气溶胶 在空气中存活时间较长,传播迅速,可通过空气大面积扩散并迅速发 展成为全球性流行病,对人类的健康和生活带来严重危害。研究表明新冠病毒在空气动力学直径约1um~3um的气溶胶中保持病毒传染性和完整性可达16小时,生物气溶胶引发的人群健康风险已引起广泛关注。
近些年,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室内场所的生物气溶胶在线实时监测预警设备,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国内外已有大量关于生物气溶胶监测仪的相关研究,尤其是半导体激光诱导荧光技术在生物气溶胶监测仪的应用,为实时、便捷、快速监测有限空间生物气溶胶提供了发展空间。基于荧光光谱原理的生物气溶胶监测技术目前发展快速,市场上已经出现多种品牌的相关仪器,虽然都是基于激光激发微生物本征荧光来测量生物气溶胶数量浓度的仪器,但是,每一种仪器所采用的的激发光源的波长和检测发射波长的关键部件都不一样。因此,为解决针对这些仪器性能评价和量值的一致性,以及实现计量溯源,急需编制《荧光法生物气溶胶实时监测仪器》的校准规范。
本规范以 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JJF1001-2011《通 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为基础性系 列规范进行制定。本规范的主要技术指标参考了 GB/T 39990-2021《颗粒 生物气溶胶采样器 技术条件》、JJF 1562-2016《凝结核粒子计数器校准规范》和 JJF 1190-2008《尘埃粒子计数器校准规范》。
依据JJF1071-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本规程在组织架构上包括:引言;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概述;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校准结果表达;复校时间间隔以及附录等内容。
校准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15~30)℃; 相对湿度:≤85%; 实验室洁净度:不低于10000级的洁净室或洁净区。
标准器及配套设备:
1.粒度标准物质。2.荧光粒度标准物质。3.检验用指示微生物。4.流量校准装置。5.秒表。6.标准尘埃粒子计数器。7.粒子计数校准装置。8.生物气溶胶模拟舱。9.参照标准采样器。
校准结果表达: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上反映,校准证书或报告至少 包括以下信息: a) 标题,如“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b)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c) 进行校准的地点(如果不在实验室内进行校准); d) 证书或报告的惟一性标识(如编号),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e) 送校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f) 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 g) 进行校准的日期,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 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受日期; h) 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应对抽样程序进行 说明。校准环境的描述; i) 对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包括名称及代码; j) 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k) 校准环境的描述; l) 校准结果及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 m) 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以及 签发日期; n) 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 o) 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证书或报告的声明。
复校时间间隔:
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生物气溶胶监测仪的使用情况、使 用者、监测仪本身质量等因素所决定,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 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建议不超过1年。如果对监测仪的检测 数据有怀疑或监测仪更换主要部件及修理后,应对监测仪重新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荧光法生物气溶胶监测仪的校准。(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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