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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超声波燃气表检定规程》拟发布

2022/7/20 14:15:31    28541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规程适用于最大工作压力不超过50kPa、最大流量不超过160m3/h的超声波燃气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2022年黑龙江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制定、修订任务计划,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超声波燃气表检定规程》,已完成申请批复、下达任务计划、学习考察调研、分析论证、编制起草、试验验证、征求意见、技术评审、专家汇审、审定等工作,拟于近期发布,现予以公示。
 
  超声波燃气表采用时差法来测量燃气流速,以测量声波在流动介质中传播的时间与流量的关系为原理。通常认为声波在流体中的实际传播速度是由介质静止状态下声波的传播速度和流体轴向平均流速在声波传播方向上的分量组成。
 
  JJF 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JJF 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JJF 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共同构成支撑本规程制定工作的基础性系列规范。本规程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JJG 577-2012膜式燃气表;JJG 1030-2007超声流量计;GB/T 39841-2021超声波燃气表等文件中的部分内容。
 
  依据JJF 1002-2010《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范围;引用文献;术语和计量单位;概述;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计量器具控制以及附录等。
 
  检定环境条件:
 
  检定温度:(20±2)℃;大气压力一般为:(86~106)kPa; 相对湿度:(35~85)%。燃气表一般应在检定环境条件下放置4h以上,等待燃气表稳定到检定环境的温度下方可进行检定。
 
  主要配套设备:
 
        检定结果的处理:
 
  所有检定项目均合格的燃气表发给检定证书或加贴检定合格标识,并加封检定封印标志;有一项检定不合格的燃气表发给检定结果通知书,并注明不合格项目。
 
  检定周期:
 
  1.对于最大流量且用于生活用燃气表只作首次检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换。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以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等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年。2.对于最大流量燃气表的检定周期应不超过3年。
 
  本规程适用于最大工作压力不超过50kPa、最大流量不超过160m3/h的超声波燃气表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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