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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文件】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2019年7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 (环办大气函〔2019〕648 号),要求:差异化减排措施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针对重点 区域、重点领域,在重点时段对不同环保绩效水平的工业企业,采取更加精准、更加科学的 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有利于增强企业预期,提前有序调整生产,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 响。同时,也有利于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企业绿色发展,促进全行业提标改造 升级转型,对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作用。附件发布《重 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对钢铁、焦化、铸造、玻璃、石化等15个行业明确了绩效分级指标,供各地制定分级管控措施时参考。
2020 年 6 月生态环境部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要求全面推行重点行业差异化减排措施。在环 办大气函〔2019〕648号基础上,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进行修订,扩大 绩效分级行业范围至39个行业,完善相关指标和减排措施。
2021年7月生态环境部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机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环 办便函〔2021〕341 号),要求: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将环办大气函〔2020〕 340 号中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的补充说明印发,为开展重点行业 绩效分级,制定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提供参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落实精准、科学、依 法治污,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
标准。本标准参考:GB 17691—2018 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285—2018 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 20891—2014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07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 I、II 阶段) ;GB 36886—2018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HJ 460 环境信息网络建设规范;HJ 845—2017 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等技术规范编制而成。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及说明
1.标准框架
本标准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运输方式、运输管理、核查技术 以及附录 A 至附录G共13项内容。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运输方式、运输管理和核查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焦化、水泥、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钼冶炼、铅锌冶炼、 石灰窑、铁合金、铸造、再生铜铝铅锌、有色金属压延、陶瓷、耐火材料、岩棉、玻璃、砖 瓦窑、玻璃钢、纤维素、建筑防水材料、制药工业、农药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制造、汽车 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工业涂装、炼油与
石油化工、炭黑、煤制氮肥、家具制造、包装印刷、 人造板制造、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橡胶制品制造、皮革制品和制鞋等重点行业的重污 染天气绩效分级运输方式及运输管理指标参考,拟申报 A、B(含 B-)级和引领性企业需满 足相关管理要求。
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绩效分级需求参照执行。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规定了重点用车单位、清洁方式、新能源汽车、重型汽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厂 内运输车辆、门禁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台账、监管系统、排放超标车辆名单等 10 项定义。
4.总体要求
企业应规范运输车辆、厂内车辆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以满足所属行业分级管控绩效运 输方式指标需求。企业应使用达标车辆运输。鼓励与供车单位、原辅材料供货单位及产品购 买单位签订车辆排放达标保证书、增加相应合同条款、提供运输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等方式实 现车辆的达标管理。计划两年内建设铁路专用线并符合比例要求的,可视为符合清洁方式比例。
5.运输方式要求
重点行业的企业应规范运输车辆、厂内车辆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以满足所属行业分级 管控绩效运输方式指标需求,同时也应通过与供车单位、原辅材料供货单位及产品购买单位 签订车辆排放达标保证书、增加相应合同条款、提供运输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等方式实现车辆 的达标管理。
原辅材料、燃料和产品的运输包括专用线运输和公路运输,其中采用专用线运输的应做 好各项进厂原辅材料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原辅材料名称、运输方式、进厂时间、运输量(吨、 升等)。企业所有原辅材料的采购协议应存档备查,进出厂有地磅的,应做好地磅记录,每 日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应登记存档及厂内原辅材料库存量应记录。采用公路运输的应以每日运 输车辆数量为基础,确定各阶段标准车辆数量比例。维修、检测、设备调试等车辆,应纳入 运输车辆总数进行管理。每日进出厂运输车辆数以应急响应清单上报的数据为基础,企业应 如实上报,监督检查时将以电子台账和门禁系统等数据进行核查。
除了运输车辆外,本部分对厂内的运输车辆也作出了相应的分级管理规定。依据测算, 重点行业厂内运输车辆保有量约 100 万吨,依据前期调研情况,厂内运输车辆通常使用的是 道路退役车辆,排放阶段低,排放状况差,应该予以重视。此外,本部分还对厂内非道路移 动机械提出了管理规定。非道路移动机械还处于管理的初级阶段,排放标准也较为落后,但 NOx 排放却比柴油货车更多,是未来移动源监管的重点。在本标准中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以总台数为基数,以各阶段机械数量进行分级管理。
6.门禁视频系统建设要求
门禁视频系统是企业移动源管理的最为重要的手段,目前,全国共有近 4000 家 A、B 级企业,均建立了门禁视频系统。但在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建立门禁缺少统一规范,导致 建设情况参差不齐。各省份推进门禁视频系统建设的进度不一,有的省份已经实现了所有监 控信息的上传报送,有的省份出台了地方的门禁视频系统建设规范,而多数省份并没有对门 禁视频系统的建设作出统一规定。
为此,在本次标准制定中,编制组在原有《技术指南》的基础上,重点增加了门禁视频 系统建设的相关要求,力争从硬件、软件、联网建设、日常管理、规范台账、传输规范等多 方面为企业、地方环保部门提供技术支撑。另外,除了支撑绩效分级政策外,门禁视频系统 建设也可作为企业自行管理、地方环保部门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鼓励除重点行业 A、B 级企业外的其他行业也能加强建设。
该部分规定了门禁视频监控系统的系统框架、企业建设门禁视频系统的硬件要求、软件 要求、数据报送、网络要求,系统安全及其他要求,以及监管系统的包括信息管理、黑名单 下发、管控策略下发、信息校验、可疑信息下发、数据统计汇总、数据查询、违规报警、数 据上报、相应评估等多项要求。
7.核查技术要求
核查技术的规定是本标准能够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该部分规定了绩效分级核查方法、 排放阶段核查、运输管理核查方法等内容。为了车辆排放阶段的顺利核查,标准编制组开发 了柴油货车排放阶段查询平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阶段查询平台,为企业、地方环保部门 提供了重要手段。
8.其他要求
本标准后附3个规范性附录、4个资料性附录,对车辆排放阶段查询方式、非道路移动 机械排放阶段查询方式、视频监控系统数据报送格式、监管系统数据下发格式等做了明确的 规定,同时提供了国家重型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简称和重点行业企 业绩效分级行业信息,以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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