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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辐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2022/6/17 10:31:52    29508
来源:仪表网
摘要:工信部编制完成了《光辐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8月16日。
  【仪表网 仪表标准】随着激光器、半导体发光二极管(LED)等新型人造光源在工业加工、医疗、通信、显示、照明等领域的广泛应用,给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途径与机遇,为促进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伴随新型光源的光功率和亮度的不断提升,光辐射对人体健康造成损伤的风险也不断增加。
 
  目前,现行的光辐射安全还没有明确的专业法规规章进行管理,除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的儿童玩具、消费类音像产品等个别产品类别已经将光辐射安全纳入强制认证外,普遍没有将光辐射安全要求统一纳入强制认证的范围。
 
  为此,工信部编制完成了《光辐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2年8月16日。
 
  本文件规定了激光产品和非相干光产品及其工作过程的光辐射安全的风险分级、标识、安全控制和光辐射安全分类测量方法等方面的通用要求。适用于180nm~1mm波段范围内的激光产品和200nm~3μm波段范围内的非相干光产品及其工作过程的光辐射安全控制和管理。
 
  本文件只规定了产品分类控制的通用要求,还规定了具体产品的控制方法是“按照产品预期用途,各类风险等级适用的控制措施和具体控制方法参见GB/T 7247.1和GB/T30117.1的相关条款。”
 
  特别强调的是,工业加工设备、医疗器械、激光测距仪、光通信设备、照明灯具、目标指示器、日用消费品、手机等移动信息终端、办公用品、显示器、投影仪、汽车照明灯具等产品,应该在贯彻本文件规定的光辐射安全通用要求的基础上,按产品类别和预期用途,对产品的光辐射安全最高风险等级进行限制,统一纳入产品通用规范。比如,专业分类为3B类、4类医用激光(光电)产品的光辐射安全的详细要求还应符合GB 9706.20标准。
 
  该标准还进一步规定了产品工作场所控制和人员防护的通用要求.将高风险等级产品的工作现场控制列入资料性附录E,供企业按照产品的预期用途和使用现场具体情况进行选择,保证使用现场受控。
 
  据悉,该标准是光辐射安全领域唯一的基础性、强制性国家标准,可以为产品质量法、劳动法等通用性基础法律提供光辐射安全技术支撑,与其它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相协调,发布后能够统一规范激光和非激光产品的光辐射安全,可以进一步健全和优化完善光辐射安全标准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该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不存在大的技术改造问题,会增加产品光辐射安全等级通用标识制作的微小成本。同时,在本强标实施之日起,不符合本强标通用标识、专业标识要求的产品应该退出市场,或者是按照本强标要求进行重新标识才可继续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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