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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标准】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无损
检测仪器 500kV以下工业X射线探伤机防护规则》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8月16日。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主要参考了以下标准和文本: GB 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5208.1-2018 微剂量 X 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 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Z 117-2015 工业 X 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T 12079-2012 X 射线管光电性能测试方法;GB/T 4835.1-2012 辐射防护仪器 β、X和γ辐射周围和/或定向剂量当量 ( 率 )仪和/或监测 第1部分:便携式工作场所和环境测量仪与监测;GB/T 4835.2-2013 辐射防护仪器 β、X 和γ辐射周围和或定向剂量当量(率) 仪和或监测仪 第 2 部分:应急辐射防护用便携式高量程β和光子剂量与剂量率仪;GBZ/T 250-2014 工业 X 射线探伤室辐射屏蔽规范。
本文件代替GB 22448—2008《500kV以下工业X射线探伤机防护规则》,与GB 22448—200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无损检测仪器 500kV 以下工业 X 射线探伤机防护规则》;
——修改了漏射线空气比释动能率详细规定(见 4.1.1,2008 年版的 3.1.1);
——增加了 X 射线管头的防护要求(见 4.2.6);
——增加了连接电缆的要求(4.2.10);
——增加了漏射线空气比释动能率的测试条件(见 4.3);
——增加了 X 射线探伤作业场所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见第 5 章)。
本标准规定了500kV以下工业X射线探伤机(包括一般结构X射线机、精细结构 X射线机、特级防护X射线机、全防护X射线机等)的防护性能要求、对X射线机的 结构防护要求,以及使用过程中X射线防护、探伤作业场所防护、使用规则和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500kV以下的X射线机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
漏射线空气比释动能率的测试条件:
漏射线空气比释动能率的测试应满足以下条件:a) X 射线管头窗口的最大有用线束截面积用10个半值层的吸收材料进行屏蔽,参见附录 A(资料性);b) 在额定工作条件下,用剂量率仪测定以焦点为球心半径1m球面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是100cm,面积上的平均测量值;c) 漏射线监测误差应小于30%。
X射线探伤作业场所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1.专用探伤室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周围的放射安全,探伤室应与操作室分开。
2.探伤室屏蔽设计应充分考虑有用线束照射的方向和范围、装置的工作负荷及室外情况,确保室外人员年有效剂量小于其相应的限值。
3.探伤室门的防护性能应与同侧墙的防护性能相同,并安装门-机联锁安全装置和照射信号指示器,必须在门关闭后 X 射线装置才能进行透照检查。
4.探伤室的窗口必须避开有用线束的照射方向,并应具有同侧墙的屏蔽防护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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