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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表网 仪表文件】当前,我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进展,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蓝天碧水”成为现实。但与此同时,随着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新发现的污染物引发的环境和健康风险,逐步受到国际的关注。
新污染物是指新近发现的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存在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管理措施不足的污染物,新污染物种类繁多,来源广泛,对环境危害和人体健康的风险具有隐蔽性。
为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5月24日,国务院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开展化学物质调查监测,科学评估环境风险,精准识别环境风险较大的新污染物,针对其产生环境风险的主要环节,采取源头禁限、过程减排、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行动举措和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其中,行动举措有六项。行动举措一是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完善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制度。行动举措二是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识别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行动举措三、四、五是新污染物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控,包括严格涉新污染物产品源头管控、加强生产和使用过程控制、强化大气、水、土壤等多环境介质新污染物协同治理等措施。行动举措六是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和保障,明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执法、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社会共治、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具体要求。
在开展调查监测方面,生态环境部将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制定实施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方案。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探索建立地下水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及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方法。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方案要求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新污染物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常规污染物的管控方法无法有效控制,尤其是常规废水处理技术对部分新污染物去除率低,可能造成“环境直排”。因此,企业应从源头、过程、末端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有研发能力的环境监测企业应加大研发力度,研制出能监测新污染物的产品,同时,国家也将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开展相关研究,加强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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