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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光科技实控人刘兴胜与多名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2026/5/27 11:31:56    1404
来源:仪表网
摘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兴胜与一致行动人宋涛、延绥斌、侯栋、李小宁、田野、宁波新炬、宁波吉辰于2026年5月26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自当日起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仪表网 企业动态】5月27日,炬光科技(688167.SH)发布权益变动提示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兴胜已与旗下多名一致行动人及关联持股平台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仅为表决权行使规则调整,不涉及任何股份转让、增持或减持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整体治理架构不会发生变更。
 
  公告显示,2026年5月26日,刘兴胜分别与自然人一致行动人宋涛、延绥斌、侯栋、李小宁、田野,以及两家持股平台宁波新炬、宁波吉辰,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该协议自签署当日即刻生效,各方持续多年的一致行动关系正式终止。
 
  一致行动关系存续期间,上述7名主体需在股东大会提案、表决、董事提名等所有股东权利行使环节,与实控人刘兴胜保持完全一致;协议解除后,所有原一致行动股东可完全依照自身独立判断与个人意愿,自主行使股东表决权、分红权、提案权等全部股东合法权利,无需再与刘兴胜协商统一表决意见。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涉及的全体原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炬光科技股份仅112,27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仅为0.1249%,整体持股体量微乎其微,对公司整体股权结构影响极小。具体持股分化情况如下:
 
  已彻底清仓主体:自然人宋涛、延绥斌,以及持股平台宁波新炬,截至协议解除日已不再持有炬光科技任何股份,无存量股权绑定关系;
 
  微量持股主体:自然人侯栋、李小宁、田野,以及持股平台宁波吉辰四家主体仍持有少量公司股份,四家合计持股比例依旧不足0.13%,不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次一致行动解除完成后,刘兴胜个人直接持股数量与比例未发生任何变化:目前其直接持有炬光科技11,559,485股股份,直接持股占比为12.8640%。
 
  与此同时,刘兴胜仍保留与另一持股平台宁波宁炬的一致行动合作关系,叠加该平台所持表决权后,刘兴胜合计可控制公司13.5751%的表决权,依旧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唯一实际控制人。
 
  公司同步补充说明,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身份未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人员架构保持不变,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布局、投融资规划均不受本次一致行动解除事件影响,经营稳定性不受冲击。
 
  根据公告,炬光科技本次集中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并非源于实控人与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分歧、内部人事矛盾,也并非为后续大额减持、规避监管承诺铺路。核心原因系部分早期员工股东已离职退出、多数关联主体股份已减持完毕,原有一致行动协议失去实际绑定意义,为简化公司股权表决流程、理顺股东权责关系,各方协商一致终止合作。
 
  这并非炬光科技首次调整一致行动关系,早在2024年12月,公司就曾公告实控人刘兴胜与另一一致行动人王东辉协议到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接连两次精简一致行动人名单,是公司持续优化股权治理结构、清理无效一致行动绑定的常态化操作。
 
  风险提示:本文基于上市公司公告及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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