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督查核查组赴浙江、上海、广西、辽宁、黑龙江进行督查核查。
浙江
在浙江检查中发现“一把手”责任缺失,企业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等。
①浙江**化学有限公司,督导组专家查阅资料时发现,该公司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履职记录不全,缺少三季度履职记录,且二季度记录不全面。安全管理机构也未对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专家表示: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时时刻刻如履薄冰,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牢记自己的职责,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②浙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同样发现了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当专家询问该企业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生产运行情况时,对方立刻叫来主管生产副总来回答,言语间透露出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不甚了解。
上海
在上海市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人体静电消除仪未按规定配备、报警处置记录缺失、应急处置能力有待加强等多项问题。
③上海**化学有限公司,专家发现,反应釜R1101附近的环氧乙烷报警器经常发生报警,企业分析报警原因是“反应釜洗涤、排污”,可却一直未采取有效措施。
④上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专家发现,企业GDS系统报警处置记录与GDS系统操作站报警记录不一致,2024年9月23日GDS系统操作站部分报警没有在GDS系统报警处置记录中记录。除此之外,还存在电气、仪表专业巡检、现场隐患排查每天只进行一次,不符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要求等问题。
广西
在广西督查中发现,一企业爆炸危险区竟用非防爆设备!
⑤防城港**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抛光剂、阻燃剂等产品。其中,五硫化二磷仓库和黄磷仓库属于三级重大危险源。督查组现场检查发现,其阻燃剂储存及打包间堆放着一些打包好的成品,这里原先是备桶间,现变更为阻燃剂储存及打包间,属于爆炸危险区域,但现场的打包及吊装等设备并非防爆设备;旁边厂房内还停放着一台柴油叉车,用于搬运物品,也属于非防爆设备。
督查组还发现,五硫化二磷厂房、黄磷池、液硫池等区域存放有非防爆接线板、多处防爆接线头脱落或破损;五硫化二磷仓库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多个路灯底部接线未使用防爆接线盒,仓库外的二氧化碳气体灭火器电磁阀为非防爆电气设备。
辽宁
在辽宁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安全设施缺失、电气安全管理不到位、应急处置和消防救援能力不足等问题。
⑥抚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装置为15万吨/年裂解碳五分离装置联产4万吨/年异戊橡胶装置,涉及1个一级重大危险源、2个三级重大危险源、2个四级重大危险源。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在装卸站10米以外便于操作的位置设置已烷、乙腈、异戊二烯等物料管道的紧急切断阀,而是把罐区储罐出口管道上设置的远程控制阀当作装卸站进料管道上的紧急切断阀使用。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第6.4.2条第5款的要求,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装卸车鹤位10米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专家现场指出问题并解释说,“一旦装卸区某个鹤位着火,整个装卸站台都会被火海包围,你们无法操作装卸站台上的阀门。在恐慌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往往第一时间是撤离,很难边撤离边通知中控室,只能由中控室切断物料管道上的远程控制阀。所以,必须在装卸站10米之外的位置、所有物料管道各自设置一个紧急切断阀,便于你们能够在不被火焰影响的前提下,安全、及时且快速地切断阀门。”
⑦抚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和⑧沈阳**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的环氧乙烷卸车管线上均没有紧急切断阀,需要通知中控室操作,装卸站才能实现紧急切断。
⑨**化学(抚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二车间三楼,专家发现,现场多个防爆电气接线箱均存在五六根导线引入同一个电气接口的现象,电缆与进线口之间有明显的间隙。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2014)第5.2.3条的要求,防爆电气设备的进线口与电缆、导线引入连接后,应保持电缆引入装置的完整性和弹性密封圈的密封性,并应将压紧元件用工具拧紧,且进线口应保持密封。
⑩沈阳**石油公司消防控制室,督导组专家要求值班人员现场模拟发生火灾后的应急处置。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消防报警器的操作却很生疏,经现场核实,该值班人员根本没有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专家还发现,该企业消防控制室不能远程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池高、低液位设置不合理,报警控制器系统设置时间竟然与北京时间相差30分钟,明显疏于日常管理和维护。
⑪在沈阳**集团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证。此外,在现场模拟环氧乙烷罐区泄漏的消防演练中,现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不到位,没有进行警戒和侦检,现场喷淋没有启动,反映企业员工对演练预案流程不熟悉。
黑龙江
在黑龙江发现部分企业工艺报警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形同虚设。⑫哈尔滨**化工有限公司控制室内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GDS)系统时发现,007号可燃气体检测器高高报警,013号甲醛有毒气体检测器持续发出高报警信号,而企业没有进行及时处理。
专家表示:GDS一直在报警,应当立即响应并及时处理报警信号,确保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浓度恢复到安全范围内。同时,定期对GDS系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报警。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和操作流程。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⑬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甲基叔丁基醚(MTBE)装置可燃气体报警仪记录中同样发现,该公司对个别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短时间内多次报警的情况未进行原因分析,且处理记录不完整。
⑭哈尔滨**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的二级重大危险源乙醇罐区储罐仅各自设置一台液位计,不符合《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GB17681-1999)第5.5条“液体储罐必须配置液位检测仪表,同一储罐至少配备两种不同类别的液位检测仪表”的要求。
专家表示:液位计作为储罐液位测量仪表,与其它设备一样,不可避免存在故障的可能性。企业仅设置一台远程信号的液位计,缺少对DCS上储罐液位比对的手段。当液位计故障时,工作人员缺少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置的监控手段,增加了燃料乙醇超液位从而发生溢出的概率。
⑮大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企业的消防演练台账显示,该企业组织的年度综合演练,未与当地消防机构联合开展,且内部的消防技能培训和疏散演练组织形式单一,实操内容不多,台账也未记录人员急救培训等相关内容。应急广播系统存在故障,无法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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