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工业常使用过氧乙酸来制造环氧树脂和增塑剂,此液体无色,却有着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可溶于水、醇、醚、硫酸。属强氧化剂,极不稳定。在-20℃也会爆炸,浓度大于45%就有爆炸性,遇高热、还原剂或有金属离子存在就会引起爆炸,危害极大。
过氧乙酸危害:
爆炸危险:易燃,具爆炸性,具强氧化性,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加热至100℃ 即猛烈分解,遇火或受热、受震都可起爆。与还原剂、促进剂、有机物、可燃物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有燃烧爆炸的危险。有强腐蚀性。
人体危害:有毒,经口LD50:1540mg/kg(大鼠),经皮LD50:1410mg/kg(兔),吸入LC50:450mg/kg(大鼠)。本品对眼睛、皮肤、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引起喉、支气管的炎症、水肿、痉挛,化学性肺炎、肺水肿。接触后可引起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和呕吐。
塑料厂内产生的过氧乙酸危害这么大,应该如何有效预防呢?
除了日常做好防护措施和操作规范外,工厂还需在在使用和储藏过氧乙酸的区域或其邻近区域应安装防爆型过氧乙酸气体报警器。当气体浓度超过国家规定值的时候进行声光报警,并且根据现场联动风机,避免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