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电流互感器测试仪可以帮助许多电力工人更方便地进行各种电力测试,漏电电流互感器现场校准装置:
(1) 漏电电流互感器投入运行后,用户应建立运行记录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2) 电源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对漏电电流互感器进行一次通电跳闸试验,即按下试验按钮,检查剩余电流互感是否可靠运行。当漏电变压器因雷击或其他原因动作时,应检查并跳闸。在农村用电高峰期,应增加出行次数;停用的漏电电流互感器在使用前应跳闸一次。
(3) 为了充分了解漏电变压器的运行状态,应定期对漏电变压器进行抽样检查(如年度安全检查)。
(4) 漏电电流互感器的检测由供电站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当地电力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定期检测漏电电流互感器运行特性的项目应包括剩余运行电流值、剩余非运行值和断开时间。
(5) 低压电网的测试内容包括受保护电网、受保护电网和各种负荷对地的不平衡漏电流、电动机的绝缘电阻值、配电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的漏电流以及各电网的功耗。设备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将测试数据与之前的测试结果进行比较,以进行综合分析。对不合格或较大缺陷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6) 漏电电流互感器的动作特性试验和保护电网的模拟漏电动作试验应由专业人员使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测量仪器进行。禁止用相线直接接触接地装置进行保护网模拟漏电动作试验。
(7) 测试跳跃、测试、设置和测试的过程需要由专人记录。记录的项目和数据不得混淆或错误,以备将来操作和分析。
(8) 泄漏电流互感器保护范围内发生触电伤亡事故时,应检查保护器动作,分析原因,写出事故报告。注:电力部门派人检查前,需要对现场进行保护,不得改变受保护的现场。
(9) 如果用户故意造成保护器故障或误操作,应受到批评、教育和警告。经批评教育仍不悔改的,可以暂时停止家中用电。
(10) 漏电电流互感器运行后,经检查未发现事故原因,允许试送电。除非确认漏电电流互感器故障,否则禁止拆除剩余电流互感,强行送电。
(11) 漏电电流互感器的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如有异常现象,应咨询电工,避免扩大事故范围。
(12) 供电站应配备通用测试仪器和一定数量的后备保护器。应定期分析漏电变压器的运行情况,对不能正常使用的漏电变压器应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