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缺陷 defect
运行或备用设备存在影响设备安全、环保、稳定、经济运行的状况和异常现象。
2. 一类缺陷 class I defect
直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影响环保达标,需要立即停运主要设备和系统进行处理的缺陷。
3. 二类缺陷 class II defect
对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环保运行水平造成影响,需要降低机组负荷或停运主要辅助设备,才能消除的缺陷。
4. 三类缺陷 class II defect
设备出现异常运行状况,但机组可监视运行,不需要降低机组负荷或停运主要辅助设备、不影响机组出力,需要利用停机机会才能消除的缺陷。
5. 四类缺陷 class IV defect
不影响机组负荷、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环保运行水平,通过设备倒换、系统隔离可消除的缺陷。
6. 五类缺陷 class V defect
7. 重复缺陷 duplicate defect
设备缺陷消除并验收后,168 h内重复发生的缺陷。8. 超期缺陷 over-period defect
9. 重复录入 duplicate register
10. 缺陷延期 defect delay
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消除缺陷,通过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延长缺陷消除期限。
11. 消缺率 defect elimination ratio
统计时段内实际消除缺陷数量与统计时段内缺陷总数量的百分比。
12. 消缺及时率 defect elimination timeliness ratio
统计时段内按期消除的缺陷数与统计时段内应消除缺陷总数的百分比。
13. 缺陷重复发生率 incidence ratio of duplicate defect
统计时段内重复缺陷数量与统计时段内缺陷总数量的百分比。
14. 主要设备 primary equipment
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主变压器、环保设备、机组保护和控制装置等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15. 辅助设备 ancillary equipment
主要设备外的所有生产设备。分为主要辅助设备和一般辅助设备 ,主要辅助设备是为保证主机正常运行,但故障后直接影响机组出力、安全运行或环保达标的设备;一般辅助设备是为保证主机正常运行,但故障后不影响机组出力、安全运行或环保达标的设备。来源: 火力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导则 DLT229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