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
要坚持市场方向,要加强政策衔接,有规范透明实施。
规范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方式流程
什么是代理购电?
代理购电是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以代理方式从电力市场进行购电。
传统模式下,电网企业是作为购买方向发电企业购电,然后,再作为销售方向用户售电,用户购买的是“电网企业的电”,价格按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目录电价执行,获取的是购销差价;代理购电模式下,用户购买的是“发电企业的电”,价格按市场形成的价格执行,没有了购销差价。只不过,该购电行为不是由用户亲自完成的,而是由代理人电网企业代自己实施的。
为何要执行代理购电?
自2015年中发9号文出台以来,国家发改委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全面完成了输配电价改革工作,逐步放开发用电竞争性环节价格,稳步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今年以来,我国煤炭、电力消费快速增长,供需持续偏紧,煤炭价格大幅上涨,能源供应紧张环境下,电力市场发现价格、引导用户合理用电的作用还未充分显现。
为了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加快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国家发改委研究出台了1439号文,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形成机制,一方面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进入市场,另一方面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面进入市场。考虑到我国有近5000万户的工商业用户,一次性全部进入市场比较困难,为了确保电价改革政策平稳实施,国家发改委研究制定了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对于尚未直接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暂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当用户具备自主进入市场的时候可以选择进入市场。通过建立代理购电机制,一方面不会影响用户的用电方式,确保用户在无能力无条件进入市场的情况下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另一方面代理购电的用户能够通过电网企业实时感受市场价格波动信号,合理调整用电行为。
新政之后如何购电?
新政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后,用户可以选择进入电力市场,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购电(参与市场),按市场形成的交易电价顺加输配电价、政府基金及附加后,根据分时用电和两部制电价情况交纳电费;也可以选择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按电网企业公布的电价缴纳电费。
代理购电电价如何获取?
电网企业发布的代理购电价格是测算值。按照政府文件要求和电力市场规则,电网企业代理用户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形成代理购电价格,该价格包括代理购电电能量市场均价、偏差电费单价、辅助服务单价以及应分摊或分享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损益等。相关数据每月公布,可登录南网在线App或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在代理购电信息公开内容中查询,提前3日发布,次月执行。
由于各地执行情况的不同,会有以下两种情况
1、电价提前发布
比如12月份的电价能在11月份就知道
这时针对预付费电表就需要在月底修改电表电价,在预付费系统中可以批量修改电价,同时一般电价都是在每月1号零点修改,为了方便物业操作,还可以设置电价下发时间,到时自动将电价下发给电表
2. 电价滞后发布
供电局月底才会告知当月电价,这时再改电价已经没有意义
应对方案:电费退补
1.在平台查询上个月用电量,并计算出用电金额
2.系统根据用户输入的最新电价算出差价,并将差额批量退补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