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第九十九条第八款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这就意味着所有燃气使用的餐饮企业必须加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记者近日在省会合肥走访中发现很多餐饮企业都在集中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图为锐凌计量工程人员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及防爆排风设备
记者向正在安装的锐凌计量工作人员了解到,9月1号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餐饮企业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需求急剧增加,公司报警装置生产部门以及安装队都在超负荷工作,并向记者介绍了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工作原理,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后,一旦发生燃气等可燃气体泄漏时,报警装置会第一时间向现场、监控平台、当事人手机同时发出报警信号并自行切断燃气进气阀门,打开排风装置对室外排风降低浓度,最大限度防止爆炸、火灾等恶性事故的发生,保障餐饮燃料的安全使用,将隐患及时切断在萌芽状态。
可远传信息的监测设备
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贯彻新思想新理念,强调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同时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我们也呼吁餐饮等相关使用燃气、液化气以及液体燃料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能早日行动,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尽早加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保证企业自身以及顾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