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击过程中摆锤的减速
根据公式(B. 4)(但没有Wf),摆锤刚冲击后在冲击长度处的切向速度專[单位为米每秒(m/s)]按 公式(C.1)计算:
= ( C. 1 )
式中:
S——冲击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W—冲击能量,单位为焦耳(J);
E——摆锤的势能,单位为焦耳(J)。
图C.1示出了作为冲击能量、冲击强度和缺口冲击强度(简支梁冲击试验ISO 179-1/leU和 ISO 179-1/leA)函数的所用的不同摆锤顔的曲线图。
这是对应可能被给定摆锤吸收了 10%〜80%(对于拉伸冲击试验,为20%〜80%,见ISO 8256)的 势能E,给出的冲击后的速度。
另外,在上述给出的能量范围内,始终使用势能尽可能高的摆锤。
该要求是在图C.1中用粗线表示曲线。因为这个要求,而大大降低了简支梁冲击试验的速度范 围。由于冲击试样消耗能量而产生的减速,使冲击后的速度被有效限制在冲击速度的5%〜10%范 围内。
该要求确保了使用不同势能的摆锤以大约相同的速度进行冲击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