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入式高低温老化房以温度偏差指标来要求试验箱运作空间的温度均衡性,如以下一些标准:
1)在美军标MIL-STD-810D,4.4.1试验条件允差中规定“试样*被空气包围(必要的支承点除外),试验区测区测理系统的温度和包围试件各处的温度梯度应分别在试验温度的±2℃以内和不超过每米1℃或总的大值为2.2℃(试件不运作)”此标准中用±2℃的温度偏差和1℃/M的温度梯度来要求箱内运作空间的温度均衡性。
2)在美军标MIL-STD-202F,2.2.1及MIL-STD-883C,4.5.8中要求运作区空间内任一点的温度,在给定时间内偏离基准点不超过±3℃(即为容许偏差)。
3)在IEC68号出版物及GB2423中,对试验箱运作空间的温度均衡性要求以“容差”即对标称温度的容许偏差表述。对容差大小,在高温箱中规定为±2℃,在低温箱中规定为±3℃。
4)在IEC68-2-3,2.1的注中“温度±2℃的容差是由于考虑到有测量的误差,缓慢的温度变化和运作空间的温度波动度等”。在IEC216号出版物第四篇老化烘箱中,定义“温度偏差”是“由于温度波动度和温度梯度组合而成的误差”。
5)GB/T5170•2199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设备基本参数检定方法温度试验设备》,规定“温度偏差”为试验箱温度性能指标的*检定项目。温度偏差的检定方法是:当运作空间指示点温度*次达到标称温度后稳定2h。测量各测试点温度,每2min记录一次各点的温度,在30min内共测量15次。运作空间各测试点的实测高温度和实测低温度与标称温度的上、下偏差定为设备在该标称温度下的温度偏差。
二、步入式高低温老化房温度偏差和温度均衡度两种表述方法的比较
1)用温度均衡度指标虽可表示箱内运作空间温度均衡性的好或差,但由于在计算中都采用了多次平均值的方法,从而把各点的温度波动度因素基本上去掉了。然而对于试验设备的温度性能指标只标出温度均衡度是不够的,还必须有温度波动度指标,即各点温度随时间而变化的大小,才能全面描述箱内温度场的变化尤其当温度波动较大的情况下。
2)温度偏差不但反映了运作空间各点温度的位置误差,同时也包括了各点温度随时间而变化的误差即温度波动度。因此温度偏差更能说明箱内的温度均衡性,一般无需再测试验箱的温度均衡度和温度波动度。只有当某些试验设备对温度波动度有特殊要求时,如对湿热箱,才标出温度波动度。因为湿热箱温度波动度超过±0.5℃时,会带来较大的湿度波动,增大湿度误差,从而超过湿度允许偏差。
GB/T5170.2—1996,温度试验设备的检定方法中,对温度性能指标只规定检定温度偏差,而对温度均衡度未作规定必须检定,只在附录B中提示了温度波动度、温度均衡度的检定方法,这样的规定是非常正确的。
3)温度均衡度指标,由于表示各点温度平均值与中心点温度平均值的差值,所以有正负号,只有温度均衡度,因未与中心点比较或与标称温度比较,故没有正负号,所以没有温度偏差表示方法清楚准确。
4)目前一些环境试验设备产品标准仍要求有温度波动度、温度均衡度和温度偏差三项指标,显然没有必要。建议在修订这些标准时采用温度偏差指标,多加上一个温度波动度指标就很全面了。而且采用温度偏差符合美军标,和电工委员会相关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