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装置怎样进行温度校准?
一、概述
该测温装置,用于燃烧试验火焰的校准,符合JJF(建材)168-2020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装置校准规范。
二、装配
见下图和图A.2。
把温度表和热电偶等装在支架上并固定(注意操作时不要把进口热电偶损坏!)。
三、火焰上方固定位置的温度校准
1.校准方法
a)以纯度为≥95%的丙烷为燃料,在规定的燃气压力(10kPa~50kPa)条件下,调节箱体烟道内的空气流速为(0.7±0.1)m/s;
b)点燃位于垂直方向的燃烧器,待火焰稳定,调节燃烧器微调阀,使火焰高度保持(20士1)mm,火焰应无明显扰动;
c)沿燃烧器的垂直轴线将燃烧器倾斜45°水平向前推进,使铜块下边缘中心位置距燃烧器顶部下边缘内侧的垂直高度为10mm;
d)记录火焰冲击铜块30s时的温度T。
2.重复性
铜块温度测量应进行5次,在两次测量之间,允许铜块在空气中自然冷却至25C以下。
注:如果该铜块从未使用过,先初始运行对铜块表面进行预处理,不计结果。
连续5次测量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5%,若校准过程中出现异常值(与其他四组值的平均值偏差5%以上),可补做一次,无明确原因时,不允许舍弃任何数据。
四、火焰上方固定位置的温度相对标准偏差
火焰上方固定位置温度T的算术平均值按照公式(4)计算,相对标准偏差按照公式(5)计算,相对标准偏差按照公式(6)计算。
式中:
n--重复测量次数;
Ti--第i次测量火焰温度,℃;
-T--n次测量值的平均值,℃;
SD--n次测量火焰温度的标准偏差,℃;
RSD--n次测量火焰温度的相对标准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