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下的固定污染源lv气采样器

DL-Y09新国标下的固定污染源lv气采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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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成交价以合同协议为准
2018-04-20 14:2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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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国产;加工定制:否;执行质量标准: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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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动力伟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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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简介

咨询方式: VX: 林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 A 级的玻璃量器。
6.1 烟气采样器:采样流量 0 L/min~1 L/min,其它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 HJ/T 47 的规定。
6.2 滤膜夹:聚四氟乙烯材质,尺寸与滤膜(5.14)相配。
6.3 采样管:硬质玻璃或聚四氟乙烯材质。

详细介绍

咨询方式:     VX:   林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

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lv气的测定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lv气的碘量法。

本标准是对《固定污染源废气 lv气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472009)的修订。

本标准发布于2009年,原标准起草单位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本次为*次

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修订了方法的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试剂制备、样品采集及分析步骤等条

款。

——补充完善了方法原理、干扰和消除等部分内容。

——增加了精密度、准确度、结果表示、样品穿透实验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

内容。

——增加了废物处理内容。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固定污染源废气 lv气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472009

废止。

适用范围

1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lv气的碘量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lv气的测定,不适用于无组织排放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 10 L 时,方法检出限为 12 mg/m3,测定下限为 48 mg/m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7 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

3 方法原理

lv气被氢氧化钠溶液吸收,生成次氯酸钠。采样后加入*,用盐酸酸化,释放出的

游离氯将碘离子氧化成碘,用*标准溶液滴定。根据消耗的*标准溶液的

量和采样体积,计算废气中lv气的浓度。

仪器和设备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 A 级的玻璃量器。

6.1 烟气采样器:采样流量 0 L/min1 L/min,其它性能和技术指标应符合 HJ/T 47 的规定。

6.2 滤膜夹:聚四氟乙烯材质,尺寸与滤膜(5.14)相配。

6.3 采样管:硬质玻璃或聚四氟乙烯材质。内径应大于 6 mm,并应附有可加热至 120 

以上的保温夹套。

6.4 连接管:聚四氟乙烯软管或内衬聚四氟乙烯薄膜的硅橡胶管。连接方法即内接外套法

连接。

6.5 多孔玻板吸收瓶:125 ml 刻度。要求玻板 2/3 面积上发泡微细而且均匀,边缘无气泡

逸出,在流量为 0.5 L/min 时,其阻力应在(5±0.7kPa

6.6 棕色酸式滴定管:25 ml

6.7 碘量瓶:250 ml

6.8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7 样品

7.1 样品采集

7.1.1 采样点位布设及采样方法应符合 GB/T 16157 的规定。

7.1.2 串联两个内装 40 ml 氢氧化钠吸收液(5.9)的多孔玻板吸收瓶(6.5),将其连接到

采样系统中,以 0.5 L/min1 L/min 流量恒流采样 20 min30 min。若排气中含有固体颗粒

物时,应将滤膜(5.14)置于滤膜夹(6.2)内,接装在采样管前端,采样系统见图 1。当废

气温度高于环境温度或含湿量较大时,需要加热滤膜夹内的滤膜及采样管,保持采样管保温

夹套温度在 120 ℃,防止水分凝结。记录采样流量、时间、温度、气压等,采样完毕后,

用连接管(6.4)密封吸收瓶出口,避光运回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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