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安徽天康集团总毛文章与集团工会会员代表在1001会议室签订了2018年度《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 会上,集团党委委员、工会副主席于正江宣读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并介绍了集团与职工双方代表对协议内容进行协商讨论情况。集团党委副书记、总毛文章认真听取了工会会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指出:多年来,作为非公企业,我们一直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不断解决困难职工子女的就业问题,加大职工关爱力度,工会各项工作趋于规范化管理;本次《工资集体协商合同》的签订,是企业民主管理、沟通协商形式的延续;我们要进一步树立“企业依靠职工发展,职工依靠企业生存”的理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的方式为职工谋利益,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让广大职工能够分享到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