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表检定时注意事项
时间:2024-12-01 阅读:149
压力表检定时注意事项
1. 检定时对环境温度的要求: 1)精密压力表检定时的环境温度要求为: 0.25级为(20±2)℃; 0.4级为(20±3)℃; 2)一般压力表检定时的环境温度要求为:(20±5)℃; 2. 检定时对工作介质的要求 1) 对测量上限不大于0.25Mpa的压力表,工作介质须为空气或者其他无毒、无害、化学性能稳定的气体。 2) 对测量上限大于0.25Mpa的压力表,工作介质可为液体,如变压器油、药用、甘油混合液等。 3. 检定时对标准器的要求 1)标准器的允许误差值应不大于被检定压力表允许误差值的1/4。 4. 检定点的规定 1) 压力表的示值检定按标有数字的分度线进行。 2) 压力真空表测量上限为(0。3~2。4)Mpa,真空部分检定时指针应能指向真空方向。 3) 压力真空表测量上限为0。15Mpa,真空部分检定两点示值。 4) 压力真空表测量上限为0。06Mpa,真空部分检定三点示值。 5) 真空表按当地大气压90%以上疏空度进行耐压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