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洋经济与海洋环保齐头并进
时间:2015-08-24 阅读:261
日前,记者从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今年上半年,该市海洋产业不断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实现较快增长,并开展了陆海、岛内岛外同步治理,近岸海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统计数字显示,今年上半年,预计厦门市海洋经济增加值达199.7亿元,同比增长13.8%。海洋新兴产业实现较快增长,海洋生物医药业增加值8亿元,同比增长36.3%;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增加值14.4亿元,同比增长29.3%;海洋工程建造业增加值17.6亿元,同比增长14.8%。远洋渔业发展方面,上半年,厦门市出台了加快远洋渔业发展8条措施,全市远洋渔获物产量超过5000吨,产值达3400万元。
在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厦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也得到全面加强。今年,该市对陆海、岛内岛外开展同步治理,截流岛内48个雨(污)混排口,综合治理岛外9条溪流,清理海漂垃圾和综合治理五缘湾海洋环境等工作全面展开。上半年共完成清淤量550万立方米,累计完成清淤量9552万立方米。该市还积极开展休渔、增殖放流等活动,上半年投放黑鲷苗种10万尾、真鲷苗种2万尾,促进养护和修复。半年来未发生重大渔业安全生产事故。
与此同时,今年是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年,厦门市大力推动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落户,加快建设中国—东盟海洋合作基地,建立东亚海岸带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网络秘书处,加强与东亚海环境管理区域项目组织的合作,营造厦门化营商环境。
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下半年,该市将继续加快发展海洋生态休闲产业,做好海域海岛收储和首期开发大屿—大兔屿—火烧屿—宝珠屿串岛游等工作。做强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加强与厦门涉海部门、科研院所和南方中心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抓好厦门海洋渔业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厦门市火烧屿及大兔屿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无居民海岛综合开发利用一期)建设,做好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项目。组织实施《厦门近岸海域污染整治方案》,开展陆海、岛内岛外同步治理;加快建立海域生态补偿和损害赔偿制度,划定海洋生态红线;加快海域清淤整治工程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