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热丝试验步骤和影响因素
时间:2017-07-31 阅读:663
灼热丝试验室为了测试电子电器产品在工作的时候的稳定性。而灼热丝本身其实是一个固定规格的电阻丝环,试验时要用电加热到规定的温度,使灼热丝的顶端接触样品达到标准要求时间,再观察和测量其状态,测试范围取决于特定的试验程序。
灼热丝可燃性指数GWFI
GWFI——glow-wire flammability index
一个规定厚度的试验样品在连续三次试验中的高试验温度,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 在移开灼热丝后的30秒内试验样品的火焰或灼热熄灭,并且放置在试验样品下面的包装绢纸没有起燃;
b) 试验样品没有起燃。
灼热丝起燃性温度GWIT
GWIT——glow-wire ignition temperature
比“连续三次试验均不会引起规定厚度的试验样品起燃的灼热丝顶部高温度高25K(900℃~960℃之间高30K)”的温度。
样品要求
SGS材料实验室对测试样品的要求如下:
试样样品应该有足够大的固定尺寸的平面部分,进行试验时受试平面保持在垂直位置。
试验样品可采用几种方式制成:
压塑,注塑或浇注,或从板材等有足够大平面的成品部件上切割而成。
平面部分的尺寸应为:
长:≥60mm,宽(夹具内侧): ≥60mm
根据本试验的要求评定可燃性通常需要一组数量为10个的试验样品。
灼热丝试验影响因素很多, 本文主要讨论在特殊要求下改变通用要求的试验条件对试验的影响。
灼热丝对不同的零部件施加的试验温度会直接影响合格性判定。GB4706. 1标准规定,非金属材料零件,对点燃和火焰蔓延应是具有抵抗力的。对不同的零部件规定了三种温度的灼热丝试验:标准中第30. 2. 1条规定在相应的器具零件上,以550℃的温度进行附录K的灼热丝试验;标准中第30. 2. 2条规定对有人照管卜工作的器具,支撑那些在正常工作期问其载流超过0. 的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零件,在650 0C的条件卜进行附录K的灼热丝试验;标准中第30.2.3条规定对其他器具,由绝缘材料零件支撑的并且其载流在正常工作期问超过0. 的连接件,在750℃的条件下进行附录K的灼热丝试验。但上述三种试验是一个通用要求,对于家用电器而言,每一种产品的安全性试验都有相应的特殊要求,特殊要求对通用要求规定的部分试验条件做了修改,试验时应将两者结合起来,不同的地方应按特殊要求的规定进行试验。否则很可能导致对合格性的错误判断。
例如电风扇的特殊要求第30. 2. 3条规定将通用要求中的0. 改成0. 2A进行试验,所以对电风扇而言,由绝缘材料零件支撑的并且其载流在正常工作期问超过0. 2A的连接件,应能经受住不良连接试验或750℃灼热丝试验。如果按照通用要求进行试验,很多电风扇的工作电流都小于0. ,就不用做750℃灼热丝试验,这很可能导致灼热丝试验不合格的产品少考核了一项标准条款,从而影响终的合格性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