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包装体系及其包材相应试验方法
时间:2021-10-29 阅读:711
本文着重阐述药品包装的分类及标准体系的概况,为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有效,选择合适的药品包装材料和形式,应进行药品包装材料与药品的相容性试验。
关键词 药品包装 标准 相容性试验
药品包装是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属于包装范畴,它具有包装的所有属性,并有其特殊性:
1、能保护药品在贮藏、使用过程中不受环境的影响, 保持药品原有属性
2、药品包装材料自身在贮藏、使用过程中性质应有一定的稳定性
3、 药品包装材料在包裹药品时不能污染药品生产环境。
4、药品包装材料不得带有在使用过程中不能消除的对所包装药物有影响的物质。
5、药品包装材料与所包装的药品不能发生化学、生物意义上的反应。
为了确认药品包装材料可被用于包裹药品, 有必要对这些材料进行质量监控
一、药品包装分类
(一)按药品包装材料、容器所使用的成份可分为:塑料、橡胶(或弹性体)、玻璃、金属及其它类(如布类、陶瓷类、纸类、干燥剂类)等五类。
(二)按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形状也可分为:容器(如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等)、硬片或袋(如PVC固体药用硬片、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等)、塞(如药用氯化丁基橡胶塞)、盖(如口服液瓶撕拉铝盖)、辅助用途(如输液接口)等五类。
二、药品包装材料标准体系
为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各国均对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进行质量控制,标准体系主要有
1、药典体系:各发达国家药典附录均收载有药品包装材料的技术要求,
2、ISO体系: 根据材料及形状制定标准(如铝盖、玻璃输液瓶)
3、各国工业标准体系: 如英国工业标准BS等,已逐渐向ISO标准转化
4、国内标准体系: 工业标准形式上与ISO标准相同, 安全项目略少于先进国家药典。为有效控制药品包装材料的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2002年始,制定并颁布相应的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质量标准,加强对材料的物理、机械性能、化学性能、安全性能的控制。
标准、各国药典都是药品包装市场共同遵循的技术依据,其中,药典侧重于材料、容器的安全性评价,标准侧重于产品使用性能的评价。
三、各国药品包装容器质量标准体系内容介绍
1、美国药典对玻璃产品控制的项目有:透光率试验、耐水性试验、砷浸出量试验等;对PE或PET产品(适用于口服固体制剂)控制的项目有:红外测定、热分析、透光率试验、水蒸气透过量测定、重金属、不挥发物测定等。
2、曰本药局方对注射剂用玻璃容器的检测项目有:封口要求、可溶性碱(耐水性)测定、铁测定(避光容器)、透光率测定;对塑料容器的特殊要求是(1)应考察容器的溶出或迁移(2)应考察容器的物理性能(3)应考察容器的阻隔性能(4)应考察对恶劣气候的耐受力(5)应考察容器的耐灭菌性能(6)在设计阶段对容器毒性的评价。其中,对注射剂用胶塞的检测项目有:镉、铅、浸出液试验、急性毒性试验、溶血试验、热原试验;对PE或PP注射剂用容器的检测项目有:透明度、水蒸气透过量、重金属、镉、铅、浸出液试验、细胞毒性试验;对PVC注射剂用容器的检测项目有:厚度、透明度、渗漏性、柔韧性、水蒸气透过量、镉、铅、锡、氯乙烯单体、不溶性微粒、浸出液试验、细胞毒性等。
3、欧洲药典主要应用的塑料材料有:PE(分为不含添加剂和含添加剂的PE)、PP及PET。上述材料主要控制的项目有:鉴别(采用红外光谱和密度试验)、浸出液试验、金属离子、灰份试验、添加剂检查;对玻璃容器控制的项目有:耐水性、透光率、抗热震性、砷等;PVC材料分为静脉输液容器用PVC(含增塑剂)和不含增塑剂的PVC(适用于非注射剂用的液体瓶)。上述材料的控制项目有:红外鉴别、浸出液试验、金属离子、灰份试验、添加剂检查、氯乙烯含量测定和氯乙烯单体控制等;对胶塞的控制项目有:鉴别、浸出液试验、挥发性硫化物、穿刺力、穿刺落屑、自密封性等。
4、ISO标准: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标准是间贸易顺利进行的技术保证,其中,ISO/TC76以制定药品包装材料、容器标准为主要工作内容。ISO收载的药品包装材料标准有:ISO8362-1注射剂容器及附件-第1部分:管制玻璃注射瓶、ISO8362-4 注射剂容器及附件-第4部分:模制玻璃注射瓶、ISO8536-1 医用输液器具-第3部分:玻璃输液瓶、ISO9187-1 注射用安瓿、ISO9187-2 点刻痕安瓿、ISO11481-1 滴剂用瓶、ISO11481-2 糖浆用螺旋瓶、ISO11481-3 固体和液体药品用螺旋瓶、ISO11481-4 片剂瓶、ISO8362-3 注射剂容器及附件-第3部分:注射瓶铝盖、ISO8536-3 医用输液器具-第3部分:输液瓶铝盖、ISO8872 输血、输液、注射瓶铝盖-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ISO8362-6 注射剂容器及附件-第6部分:铝塑组合注射瓶盖、ISO8536-7 医用输液器具-第7部分:铝塑组合输液瓶盖、ISO10985 输液瓶和注射瓶铝塑组合瓶盖-要求和试验方法、ISO8362-2 注射剂容器及附件-第2部分:注射瓶瓶塞、ISO8362-5 注射剂容器及附件-第5部分:冻干注射瓶塞、ISO8536-2 医用输液器具-第2部分:输液瓶瓶塞、ISO8536-6 医用输液器具-第6部分:输液瓶冷冻干燥瓶塞、ISO8871 非肠道水制剂用弹性件、ISO15747:2003 静脉注射用塑料容器等。
5、YBB标准:为加强药品包装容器的质量控制,在前期对产品质量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于2002年制定并颁布实施了国家药品包装容器标准(YBB标准)。其中:2002年颁布二辑计34个标准;2003年又颁布了二辑40个标准。涉及产品标准47个,其中产品通则2个,具体产品标准45个;方法标准26个,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指导原则1个。包括塑料产品19个,类型有输液瓶(袋)、滴眼剂瓶、口服固体(或液体)瓶、复合膜(袋)、硬片类等;金属产品5个,类型有铝箔、铝管、铝盖等;橡胶产品2个,均为丁基橡胶产品;玻璃类产品19个,类型有安瓿、输液瓶、口服液瓶等。2004年又颁布了41个标准。涉及产品标准25个,方法标准16个。包括塑料产品4个,类型有复合膜(袋)、栓剂用AL/PE冷成型复合硬片、口服固体防潮组合瓶盖等;金属产品2个,类型有笔式注射器用铝盖、注射针等;橡胶产品7个;类型有聚异戊二烯垫片、口服液硅橡胶塞、笔式注射器用活塞、预灌封注射器用活塞;玻璃类产品8个,类型有药瓶、输液瓶、口服液瓶等;胶囊用明胶1个;组合式产品3个,类型有输液容器用组合盖、封口垫片、预灌封注射器等。
SFDA制定颁布的药包材标准是国家为保证药包材质量,保证药品安全有效的法定标准,是我国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药包材、药包材企业生产药包材和药品监督部门检验药包材的法定标准。YBB标准对不同材料控制的项目涵盖了鉴别试验、物理试验、机械性能试验、化学试验、微生物和生物试验。这些项目的设置为安全合理选择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提供了基本的保证,也为国家对药品包装容器实施国家注册制度提供了。
四、药品包装材料的基本选择要求
(一)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的目的.
药品包装材料对保证药品的稳定性起着重要作用,因而药用包装材料将直接影响用药的安全性。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是药品的一部分,尤其是药物制剂中,一些剂型本身就是依附包装而存在的(如气雾剂等)。由于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组成配方、所选择的原辅料及生产工艺的不同,导致不恰当的材料引起活性成分的迁移,吸附甚至发生化学反应,使药物失效,有的还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这就要求在为药品选择包装容器(材料)之前,必须检验证实其是否适用于预期用途,必须充分评价其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评定其在长期的贮存过程中,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如温度、湿度、光线等),在运输使用过程中(如与药物接触反应,对药物的吸附等)、容器(材料)对药物的保护效果和本身物理、化学、生物惰性,所以在使用药包材之前需做相容性试验。
(二)药包材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药包材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
是指考察药包材与药物间是否发生迁移或吸附等现象,进而影响药物质量而进行的一种试验。广义来说是指药包材与药物间的相互影响或迁移,它包括物理相容、化学相容、生物相容。选用对药物无影响、对人体无伤害的药用包装材料必须建立大量的实验基础上。
(三)相容性试验的设计要求及应注意的问题
1.设计要求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提供的是一种试验方法,是一种试验信息的反映,并不单纯作为实验结果的评判,它对于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形式)起指导作用。
药品包装材料与药品稳定性(药用包装材料与药物的相容性)试验是在一个具有可控的环境内,选择一个实验模型,使药用包装材料与药物互相接触或彼此接近地持续一定的时间周期,考察药用包装材料与药物是否会引起相互的或单方面的迁移、变质,从而证实在整个使用的有效期内,药物能保持其安全性、有效性、均一性、并能使药物的纯度继续受到控制。
试验*部分:实验条件
(1)影响因素试验
本试验是在比加速试验更激列的条件下进行,以探讨药物固有的稳定性、了解影响其稳定性的因素及可能的降解途径与降解产物或发生物质迁移的途径与迁移物质,为药物生产工艺、包装材料的选择、贮存条件与建立降解产物的分析方法提供科学的依据。
A、高温试验) }
将供试品于40℃温度下放置10天,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本试验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包材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若供试品有明显变化的话,则宜在25℃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若40℃无明显变化,可不再进行25℃试验。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预计只能在冰箱中(4~8℃)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
B、湿度试验
将供试品置于恒湿密闭容器中,在(25±2)℃、相对湿度(90±5)%的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本试验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包材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同时准确称量试验前后供试品的重量,以考察供试品的吸湿、潮解的性能。必要时,可在(25±2)℃、相对湿度(20±2)%的条件下,同法进行试验。
C、强光照射试验
将供试品置于装有日光灯的光照箱或其它适宜的光照装置内,于照度为4500lx±500lx
条件下放置10天,于第5天和第10天取样,按本试验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包材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特别要注意供试品的外观变化。
此外,根据药物及药包材的性质,必要时可设计试验,探讨迁移、富氧及其它条件对产品的影响,着力研究分解产物的分析方法。
(2)加速试验
此试验是在超常的条件下进行的。在温度40±2℃、相对湿度75±5%的条件下,放置6个月。在试验期间于第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末取样一次,按本试验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包材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对溶液剂、混悬剂、乳剂、注射液可不要求相对湿度。
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预计只能在冰箱中(4~8℃)条件下保存的药物制剂,可在(25±2)℃、相对湿度(60±10)%的条件下,时间为6个月。
乳剂、混悬剂、软膏剂、滴眼剂、栓剂、气物剂、泡腾片及炮腾颗粒宜直接采用温度(30±2)℃、相对湿度(60±5)%的条件下进行试验,时间为6个月。
对于包装在半透性容器的药物制剂,如塑料袋装溶液、如滴眼剂用塑料容器、滴鼻剂用塑料容器等,宜在相对湿度(20±2)%的条件下进行试验,时间为6个月。
(3)各种贮存条件与长期试验
长期试验是在药品包装材料、容器包装药物后,在模拟药物的实际贮存的条件下进行试验,以考察药用包装材料对药物的保护功能,确保药物在有效期内的质量。
试验时,取供试品于温度(25±2)℃、相对湿度(60±10)%,放置12个月。每3个月取样一次,分别于0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按本试验所设计的药品及药包材相应的考察项目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继续考察,分别于18个月24个月、36个月取样进行检测。将结果与0月比较,以考察药用包装材料对药品的保护功能。由于实验数据的分散性,一般应按95%的可信限进行统计分析。如三批统计分析结果差别较小,则取平均值;若差别较大,应取zui小值为作为体现药用包装材料的保护功效指标;若数据显示数值较稳定,可不作统计分析。
对温度特别敏感的药物制剂,长期试验可在温度(6±2)℃的条件下,放置12个月,按上述时间要求进行检测,12个月以后,仍需按有关规定继续考察,以证实药用包装材料对药物制剂的保护功效。
此外,对药物制剂和药用包装材料还应考察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
对于试验方法尚需进行方法学的验证,应使实验方法具有足够的准确性、适宜的灵敏性和专属性、试验的结果应具有重复性和重现性。
必要时可对药品及药用包装材料、容器进行留样观察试验。
第二部分:包装材料部分
药用包装材料、容器作为一种特殊使用的包装材料,需要对药品的功效有足够的保护功能和体现较低的毒性。考虑到,药物制剂选用不当药包材或不适宜的包装形式的现象屡有发生,结果使zui稳定的药物制剂失效。因此,在为特定的药物选择药用包装材料、容器的适宜形式之前,必须充分评价这些材料(形式)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以及评定在长期的贮存过程中,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药用包装材料、容器对药物的保护功能。
药物原料及药物制剂常选用的包装材料有:玻璃、金属、塑料、橡胶等,不同材料进行本试验时,分为:
(1) 玻璃
玻璃主要考察的项目应包含:碱性离子的释放、不溶性微粒(或脱片试验)、金属离子向药物制剂的释放、药物与添加剂的被吸附性、有色玻璃的避光性。
(2) 橡胶"
橡胶主要考察的项目应包含:溶出性、吸附性、化学反应性、不溶性微粒。
(3) 金属
金属主要考察的项目应包含:被腐蚀性、金属离子向药物制剂的释放性、金属覆盖层是否有足够的惰性。
(4) 塑料
塑料主要考察的项目应包含:双向穿透性、溶出性、吸附性、化学反应性。
2、相容性试验应注意的问题
(1)、密闭容器及物理相容
(2)、温、湿度变化、光照变化:
(3)、贮存温度、不同气候带的影响
(4)、降解或分解产物% A9 V;
(5)、材料中的添加剂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