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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使用常识(1)

时间:2009-05-18      阅读:248

1、防静电服:为了防止衣服的静电积聚,用防静电织物为面料缝制的工作服称之为防静电服。

    穿用要求:

    ①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属0区、1 区且可燃物的zui不点火能量在0.25MJ以下,应穿用防静电服;②禁止在易燃易爆场所穿脱;③禁止在防静电服上附加或佩戴任何金属物件;④防静电服必须与防静电鞋配套穿用。2、防静电、导电鞋:能及时消除人体静电积聚、又能防止250V 以下电源电击的防护鞋称之为防静电鞋。

    穿用要求:

    ①在因人体带有静电而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场所和在250v以下电气设备能偶然引起对人体的电击及火灾的场所要穿用防静电、导电鞋;②为确保消除人体静电的效果,穿用防静电胶鞋时,所处地面的电阻应不大于1.0x108欧姆;③在鞋的穿用过程中,鞋的底部不得沾有绝缘性的杂质;④不能同时穿绝缘性强或毛制的厚袜子以及绝缘性的鞋垫等。(刘瑗  李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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