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运输冷链温度监测,食品冷链运输对温度的要求
时间:2015-06-18 阅读:3009
- 一、食品冷链物流中各类商品温度要求:
(一):冷却畜禽肉、冰鲜水产品、植脂奶油蛋糕、配餐、果汁、酸(冻结点以上——4℃)
1、冷冻畜禽肉水产品、冷冻果汁、冷冻饮品、冰蛋、速冻蔬菜、冷冻调制食≤-18℃
2、冰淇淋≤-23℃ —— -25℃
3、金枪鱼≤-50℃
4、运输温度≤-45℃(二):蔬菜、水果、巴氏杀菌奶、冷藏鸡蛋、蛋液、调制熟肉、冷藏盒饭、含奶蛋糕、蛋糕胚、豆制品(冻结点以上——7℃)
蔬菜、水果中不同品种有不同的贮藏适宜温度,如:
1、大白菜、土豆为0℃—15℃
2、番茄分前、中、后期适宜温度
3、苹果为-1℃~2℃
4、发酵豆制品除外
以上是201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88-2007《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中划分的各类商品温度要求
采用物联网技术应用于冷链存储运输存储领域,九纯健科技已走在*列。从该套系统的性价比而言,九纯健科技的这种物联网应用模式在上也是具有*竞争力。 - 二:食品冷链中几个需要规范的操作温度波动控制范围
冷冻冷藏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运输(包括食品原料采集)各环节温度控制,由于环境变换,交接需要,温度会有起伏波动,需要统一操作规范:
(一):冷冻食品冷链名义基准温度为-18℃以下
1)、运输过程温度的回升限度为-15 ℃,并要求尽快降至-18℃;
2)、冷藏车装载货物前,车厢内温度应预冷到-10℃以下;
3)、冷库应建有15℃以下的封闭式站台;
4)、冷库昼夜温度波动不超过±1℃;
5)、冷冻食品温度超过-12 ℃,拒收;
6)、冷冻陈列柜上货后要保持-15 ℃以下,短时间温度回升不得高于-12℃。
(二):冷藏食品冷链名义基准温度4℃以下,冻结点以上
1)、运输、商品交接、食品品温回升温度限度均为7℃(有些果蔬除外);
2)、冷藏陈列柜短时间温度回升不得高于10℃。
(三):冷冻与冷藏食品预包装环境温度实际情况15℃以下为宜;冷藏陈列柜外部空气温度不超过24℃和55%RH。
三:完善冷链各环节设施,健全相应管理制度
食品冷藏链各环节均需投入*的设施和设备作为基础保证,加以*的技术支撑和严格有效的管理制度,冷链各环节共同密切配合,才能把握冷链整个运营系统,保全冷冻冷藏食品的品质,否则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例如:
1)、冷藏运输:*各种冷藏运输工具,如冷藏车;测温湿等温度记录仪;清洁消毒器具等。必要的车辆保养维修制度;装卸货规定和交接手续以及车辆调度制度等。
2)冷藏储存:*冷库及封闭式站台;温度记录仪;装卸运货车辆等。必要的冷库清洁、除霜和维修制度;交接验货手续;食品贮期管理规定等。
3)、销售终端:*各种冷藏陈列柜;小型商超暂存冷库等。必要的上货装载规定;环境温度调节管理等。 - 传感科技,物联天下-九纯健科技
- 【冷链智能监测系统简介示意图】
基于物联网的冷链储运环境温湿度监控web平台
一、冷链监控平台简介
冷链监控主要包含两大环节:运输环节和冷库存储环节。“基于物联网的冷链储运环境温湿度监控web平台”可满足这两大环节的全程的温湿度环境监控。
冷链过程中的所关联的供货方,运输方,收货方,有权限的第三方监管方都可以通过手机、平板等移动办公设备及电脑登陆平台查询每个环节的实时环境情况。
采用物联网技术,采用JCJ901P车载智能终端+无线传感器探头+BS框架组建的web平台软件,实现如生鲜食品、冷链药品等的运输、存储环境的实时温 湿度监控公众平台。实现,运输方、存储方、托运方、货物接收方、国家监管方等多方同步查看权限内的整个冷链环节的温湿度数据及监测对象、冷链车具体地理位 置。
二、冷链监控平台特点与功能介绍
(1)、实现运输方、存储方、托运方、货物接收方、国家监管方等多方的全程实时冷链监管,
保障运输物品的品质;
(2)、降低冷链企业冷链系统的投入;
(3)、提高冷链企业物流运作效率,提供运输车辆调度;
(4)、实现与监管、溯源系统的实时连接,明确食品安全责任,降低冷链企业经营风险
(5)、提升冷链企业的品牌形象,改变传统的消费观念,使企业在同行业中更具有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