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启动 智能仪表成重要试点
时间:2015-03-24 阅读:1831
2015年3月9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的通知》,并下发了《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决定自2015年启动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以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制造强国建设进程。
重点行动
《实施方案》部署了2015年的具体工作。将聚焦制造关键环节,在基础条件好、需求迫切的重点地区、行业和企业中,选择试点示范项目,分类开展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智能装备和产品、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智能化管理、智能服务等6方面试点示范。
其中,以智能工厂为代表的流程制造试点示范,将在石化、化工、冶金、建材、纺织、食品等流程制造流域,选择有条件的企业,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融合创新,开展智能工厂、数字矿山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全面提升企业的资源配置优化、实时在线优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和智能决策科学化水平。
以数字化车间为代表的离散制造试点示范,将在机械、汽车、航空、船舶、轻工、家用电器及电子信息等离散制造领域,组织开展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进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改造、基础数据共享等试点应用。
以信息技术深度嵌入为代表的智能装备和产品试点示范,将加快推进芯片、新型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与控制系统、工业软件、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的集成应用,提升工业软、硬件产品的自主可控能力,在数控机床、工程机械、大气污染与水治理装备、文物保护装备等领域开展智能装备的试点示范。开展增材制造(3D打印)、智能网联汽车、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用电器等智能产品的试点示范。
以个性化定制、网络协同开发、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试点示范,将在家用电器、汽车等行业,开展个性化定制试点示范;在电力设备、航空装备等行业,开展异地协同开发、云制造试点示范;在钢铁、石化、建材、服装、家用电器、食品、药品、稀土、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开展电子商务及产品信息追溯试点示范。促进中小企业参与产业链的协作配套,推动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创新。
以物流信息化、能源管理智慧化为代表的智能化管理试点示范,将开展物流信息化试点示范,加快无线射频识别(RFID)、自动导引运输车(AGV)等新型传感、识别技术的推广应用.在钢铁、石化、有色、建材、轻工等行业,组织开展能源智能管理试点示范,推动企业能源的供给、调配、转换和使用等环节管理的智慧化,改进和优化能源平衡。
以在线监测、远程诊断与云服务为代表的智能服务试点示范,将在工程机械、输变电、印染、家用电器等行业,开展在线监测、远程诊断、云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试点示范。应用大数据分析、智能化软件等技术,加快推动产品运行与应用状态报告的自动生成与推送服务,逐步建立企业智能服务生态系统。
重点任务及进度安排
《实施方案》计划,2015年2-3月,开展试点示范要素条件调研,编制并发布《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要素条件》。
2015年1-3月,成立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工作组,制订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体系框架,启动重点领域基础及通用标准制修订工作,12月底前,发布《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
2015年3-5月,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业*上报的项目中组织遴选,6月底前,确定30个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其中:在流程制造领域选择5个以上智能工厂及数字矿山试点示范项目,在离散制造领域选择5个以上数字化车间试点示范项目,选择10个以上智能装备和产品的集成应用项目,选择10个以上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智能化管理及智能服务试点示范项目.
2015年1-12月,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国家智能制造重大工程的论证工作。
2015年3月,启动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信息共享平台、仿真测试平台建设;4月启动工业控制系统网络安全管理要求、测评规范等2项标准草案编制工作;12月前开展重点企业控制系统、装备网络安全风险评估。
2015年1-8月,与*联合开展《智能制造中*发展战略》深化研究,9月完成研究报告初稿,12月底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研究成果。
2015年11月,与中国*共同举办2015世界机器人大会,搭建机器人产学研用创新平台,加强交流与合作。
2015年10-11月,各牵头司局开展智能制造典型案例经验交流和模式推广;12月底前完成专项行动年度检查与效果评估,完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为保证实施,将成立由部*牵头,相关司局及部有关直属机构组成的专项行动*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加强部省合作,协同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落实**关于“制定特殊政策”的相关批示精神,研究提出促进智能制造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研究探索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智能制造发展基金。研究推动符合条件的智能制造企业纳入相关软件政策的支持范围。
加快智能制造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制订工业互联网整体网络架构方案,开展工业互联网地址资源管理示范工程,推动下一代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融合发展。引导和促进建立跨界融合、协同发展的智能制造产业联盟。搭建工业企业云服务平台、大数据服务平台、通用开发应用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搭建产业供需对接平台及信息服务平台.
在智能制造标准制定、知识产权等方面广泛开展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合作领域。支持国内外企业及行业组织间开展智能制造技术交流与合作。鼓励跨国公司、国外机构等在华设立智能制造研发机构、人才培训中心,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组织实施智能制造人才培养计划.支持髙校开展智能制造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建立知识与人才开放共享平台。支持职业院校采取与企业合编教材、开展实训等方式,培养满足智能制造发展需求、具有实际技术操作能力的技能人才。
《实施方案》明确目标,通过试点示范,关键智能部件、装备和系统自主化能力大幅提升,产品、生产过程、管理、服务等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智能制造标准化体系初步建立,智能制造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初步成形。试点示范项目实现运营成本降低20%,产品研制周期缩短20%,生产效率提高20%,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能源利用率提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