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生产厂家厂商性质
滁州市所在地
执行标准
产品依据GB/T12706-2002标准。
CEFR船用电缆使用特性:
1. 额定电压:U。/U为0.6/1kV
2. 电缆敷设温度应不低于0℃
3. 短路时(zui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的zui高温度,聚氯乙烯绝缘(PVC/A)160~℃
,交联聚乙烯绝缘(XLPE)250~℃。
4. 电缆导体的zui高长期允许工作温度:聚氯乙烯绝缘 90℃, 交联聚乙烯绝缘70℃。
5.电缆 安装时的zui小弯曲半径:电缆安装时的zui小允许弯曲半径15D,靠近连接盒和终端电缆的zui小允许弯曲半径12DD-电缆外径。
CEFR船用电缆交货要求
1、电缆交货长度三芯及以下和导体截面不大于2.5平方,应不小于150米,其他电缆100米。
2、允许长度不小于20米的短段电缆交货,但其数量应不超过交货长度的10%。 4、长度误差应不超过 -0.5%。
3、根据双方协议允许任何长度电缆交货。 本公司专业生产各种规格CEFR船用电缆
CEFR船用电缆贮存、运输
1.电缆贮存时应将其放置干燥、通风处。
2. 电缆盘不允许平卧放置。
3. 贮存时要避免潮气、水分进去电缆线芯,两端头不应暴露在空气中,应用电缆冒密闭。
4. 运输时禁止将电缆盘平卧放置,以免压伤电缆。
5. 吊装时应使用吊具吊运,严禁从车辆上推下。
6. 运输时注意防止水分侵入电缆线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