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地以TSP、PM10、PM2.5作为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监测指标
时间:2020-08-27 阅读:1555
颗粒物在线监测仪技术指标
以TSP、PM10、PM2.5作为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的监测指标,测量值统一换算为µg/m3
指标 | 技术要求 |
检测范围 | 能够检测PM10、PM2.5、TSP颗粒物浓度 |
量程 | O.001~10mg/m3 |
分辨率 | ≤1ug/m3 |
重现性 | ≤±10% |
测量误差 | ±20% |
除湿功能 | 设备需要具备自动加温除湿功能 |
校准功能 | 设备能够自动进行校正; |
浓度报警 | 可在全量程中灵活设置 |
防护等级 | IP53 |
数据类型 | 分钟均值、小时均值 |
通信协议 | HTTP,RS485,MODBUS,数字/RS232串口等 |
数据协议 | HJ212-2017,Jason, |
运行环境 | -20~55℃,10~95%RH,不凝结。 |
其他要求 | CCEP认证、CPA认证、在线监测仪器经计量院检验校准且符合误差精度范围的报告(报告应在有效期内)。 |
2.3气象五参
参数 | 测量范围 | 准确度 |
大气温度 | -40~85℃ | ±0.5℃ |
大气湿度 | 0~RH | ±2%RH |
风速 | 0~32.4m/s | ±3% |
风向 | 0~360° | ±3° |
气压 | 30~110K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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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与处理
数据采集与传输
2.4.1 颗粒物在线监测仪数据采集频率应不高于 60s, 颗粒物测量值应统一换算为 µg/m3;
2.4.2数据采集仪应按传输指令要求实现数据传输,应满足向多用户发送在线监测数据的传输需求。
2.4.3数据采集仪应具备自动补传监测数据的功能,补传的数据应带补传标识。
2.4.4扬尘在线监测数据现场存储时间不少于180天;
2.4.5数据导出:支持U盘导出,本地导出,自动导出当天数据。
2.4.6上报的因子代码与访问密码可以根据需求进行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