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电子吊钩秤动态称量试验
时间:2013-12-21 阅读:360
参考电子吊钩秤动态称量试验
一般要求
试验前在试验现场调试电子吊钩秤,并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全部称量操作开始前,参考车辆应与引轨区保持做够距离,在到达引轨区前和动态试验中,参考车辆应能达到和保持恒定试验速度。应取规定的低参考车辆数,在适当载荷下进行动态试验。每辆参考车辆通过承载器中心的动态试验次数应符合规定。动态试验应在称量速度范围内进行,该称量速度应在经过型式评价的电子吊钩秤速度范围内。至少应在下列速度下进行动态试验:
?大秤量速度(Umax);
?小称量速度(Umin);
?典型工况称量速度。
非连挂车辆称量
对于每辆非连挂参考车辆,记录动态试验时车辆质量示值或打印值。计算记录值与确定
的静态参考车辆质量值之差(误差)。记录值与静态参考车辆约定真值的大差值应符合要求。
3、连挂车辆称量
对于每辆连挂参考车辆,记录动态试验时车辆质量示值或打印值。
计算每辆连挂参考车辆质量值与静态值的偏差,任何误差都应满足要求。
计算每辆车与下列值的偏差:静态参考车辆质量,修正后平均车辆质量。任何误差都应满足相应的准确度等级。
列车称量
试验与3相同,如果需要两种称量模式,试验可与3同事进行而不必重复。参考车辆质量应取和,所有误差和多次称量累计之和也应满足相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