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低温试验箱不可以对哪些物质进行试验?
时间:2023-02-17 阅读:1350
高低温试验箱适用于工业产品恒定湿热的可靠性试验。性能指标符合GB/T2423.1-2001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规程。那么,它不可以对哪些物质进行试验呢?
通常,对于下列物质或含这些物质的试验,高低温试验箱绝对不能用:
一、可燃性气体。
二、爆炸物。
1、过乙酸、甲基乙基甲酮过氧化物、过氧化苯甲酰以及其它有机过氧化物。
2、三硝基苯及其它爆炸性的硝基化合物。
3、硝化甘醇(乙二醇二硝酸酯)、丙三醇三硝酸酯、硝化纤维素及其它爆炸性的硝酸酯类。
三、易燃物。
1、普通乙烷、氧化乙烯、丙酮、苯、甲基乙基甲酮及其它燃点在-30℃以上而小于0℃的物质。
2、煤油、汽油、异戊醇、酸醋及其它燃点在30℃以上低于65℃的物质。
氢、乙炔、乙烯、甲烷、乙烷、丙烷、丁烷及其它在温度为15℃时1大气压情况下可能会燃烧的气体。
3、汽油、乙醛、氧化丙烯、二硫化碳及其它燃点不到-30℃的物质。
4、甲醇、乙醇、二甲笨、酸醋戊酯及其它燃点在0℃以上低于30℃的物质。
四、可燃物。
1、氧化物性质类:
(1)氯酸钠、氯酸铵以及其它的氯酸盐类。
(2)亚氯酸钠以及其它的亚氯酸盐类。
(3)硝酸钾、硝酸钠以及其它的硝酸盐类。
(4)过氧酸钾、过氧酸钠、过氧酸铵以及其它的过氧酸盐类。
(5)次氯酸盐类。
(6)过氧化钾、过氧化钠、过氧酸钡以及其它的无机过氧化物。
2、自燃物:
(1)赛璐璐类:碳化钙(电石)、磷化石灰、镁粉、铝粉、亚硫酸氢钠。
(2)金属:"锂"、”钾”、"钠"、黄磷、硫化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