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毒气泄漏致3死1伤
时间:2016-01-18 阅读:2308
位于寿光市的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日前发生毒气泄漏事故,致3人死亡、1人受伤。据初步分析,事故系危化品生产过程操作控制不当导致。目前,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已对该事故挂牌督办。
据记者了解,1月9日21时许,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四氟对苯二甲醇车间发生泄漏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山东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已对该事故进行挂牌督办,潍坊市政府也已成立事故调查组,正在对该事故展开详细调查。
据介绍,潍坊长兴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属于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三氮唑和四氟对苯二甲醇等。此次事故发生在四氟对苯二甲醇生产车间。
事故调查组经初步分析指出,四氟对苯二甲醇生产过程中,其氟化、酸化反应伴有氟化氢蒸汽产生,因操作控制不当造成反应釜温度升高产生正压,含有氟化氢的蒸汽发生泄漏,造成现场和相邻车间操作人员中毒。
此外,调查组经初步调查还发现,该企业违法将发生事故的装置承包给个人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严重缺失:未安装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没有根据工艺安全要求设置强制通风设施,未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且作业人员发现有毒气体泄漏后违章处置,在没有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未佩戴专业防护用具的情况下重复进出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场所;员工对氟化氢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安全意识淡漠,自我防范意识差,遇到异常工况不能及时正确处置;工艺安全管理混乱,变更管理制度不落实。发生事故的生产装置虽属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化工工艺,但未按照家和省有关要求,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紧急停车和安全泄放等系统,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未落实变更管理制度,擅自更改氟化反应釜内多项参数;标准化建设流于形式,许多环节安全管理不到位。
另据记者了解,依《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此次事故属于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导致该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处理处罚措施,还要等待事故调查组Z终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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