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现场出证系统概念
时间:2013-04-18 阅读:2769
1.现场出证系统移动终端功能概述
1.1现场执法出证
1.1.1现场执法
执法人员可调用规范的检查项目表逐项检查,如有不合格情况,可通过现场勾选不合格项目、摄像、拍照、录音等取证手段进行上报;系统将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要求的卫生规范用语进行逐条拆分,将根据检查内容自动配套规范用语及定性依据,形成监督意见以及处理依据和处理内容。
1.1.2现场出证
根据填报的监督检查数据自动生成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现场处罚决定书等各种卫生执法文书,用户可手动修改其格式内容,并在现场通过便携式打印机进行打印处理,在收缴罚款的同时上报系统,以供后台统计、分析、入档之用。
1.1.3记录查询
可查看监督执法人员以往的监督检查记录。并对上次未执行完的检查继续监督跟进。
1.2法律法规查询
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可在手持终端上通过查询标题、关键字、法律分类、法律发布时间等方式,查阅所需的法律法规,并以此作为对被监督检查单位解释和
处罚的依据,平时也可以把所有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条例逐一罗列,作为资料库随时查阅。
1.3被监督单位管理
1.3.1被监督单位查询
执法人员通过终端以查询和模糊查询的方式,查看被监督对象的基本信息。
1.3.2新增、更新被监督单位
在监督执法过程中,遇到新检查单位或未建档的单位时,即可通过终端新建单位,录入基本信息上传至系统。对于某些被监督单位信息变更的情况,可通过终端及时更新。
2.现场出证系统后台功能概述
2.1监督记录管理
可对监督记录进行查询,依据领导授权对记录进行调整、修改、删除、归档等管理工作。并能够根据监督记录查询所出具的执法文书。
2.2监督统计
查询监督单位的详细监督信息,根据上报科室、单位类别等关键字对上报信息进行统计
2.3基础数据管理
2.3.1被监督单位管理
通过修改、添加、删除等功能管理被监督单位的相关信息。
2.3.2人员信息管理
对监督执法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基本信息进行添加、修改和删除。
2.3.3法律法规管理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对法律条目和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增删。
2.3.4执法文书管理
对执法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表格进行编辑、设计、调整、增删。
2.3.5单位类别管理
被监督单位所属类别划分。列如:公共场所---酒店等
2.3.6检查类别管理
管理监督执法过程中检查类别,与被监督单位的类别相对应。
2.3.7检查项目管理
对现场执法过程中所需要的检查项目进行管理,系统可安检查项目名称自动对应卫生监督规范用语、定性依据、监督意见、处理内容等信息绑定。
2.4系统管理 卫生监督现场出证系统
系统管理是后台管理部分,系统管理员可以对本单位的组织架构、人员信息进行管理,并对每个执法人员的权限进行管理。也可以在后台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系统菜单进行调整。
2.4.1组织机构管理
对使用本系统的单位的组织架构进行管理和设置。
2.4.2人员角色管理
根据工作分类,把每位执法人员的工号分配至相应的部门。
2.4.3权限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为不同的人员分配不同的功能菜单和使用权限。
2.4.4数据字典管理
系统常用选项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