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时间:2010-03-18 阅读:260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 ||||||||||||||||||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保障城市的生活声环境质量而制订。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zui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产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引用标准 GB/ 城市 等效声级
4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4.1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别墅区、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zui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 6 区域及时间的划定 6.1 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按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静男、郭秀兰、孙家麒、陈光华、赵仁兴。 本标准由国家*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