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取消投标报名!财政部:禁止通过入围方式设置“资格/备选库”!
时间:2022-12-04 阅读:1734
其实,在此之前,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等八部委公布的第20号令《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就明确规定:除本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注册登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注册登记、投标报名等前置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
此前,按照以往的惯例,进行交易的招投标项目交易流程中均存在“投标报名”环节。而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和报名期限,由此可能致使投标报名不充分,投标人获知招标信息较晚而错过了报名时间。同时,容易泄露潜在投标人名单,易导致串标、围标和劝阻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等行为的发生。“招投标”是体现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反映投资吸引力的重要指标之一。取消投标报名,也对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日财政部下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财库〔2019〕38号) ,要求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和纠正:
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干预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要求采购人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