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塘溶解氧的变化规律
时间:2024-02-04 阅读:344
和陆生动植物一样,水生生物亦必须在有氧气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够生存。鱼类只有在水中溶氧量达到一定的数值后,才能维持其生命活动,且在一定的范围内,其生长速度及对饲料的利用率都将随着水中溶氧量的升高而增加,低氧对鱼类的生活及生长十分不利。在面积较小的池塘中,风的影响较小,使空气中的氧气溶解于水的部分十分有限,仅占整个池塘溶氧量来源的极小部分,而池塘水中的溶解氧主要来源于水生植物(主要是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在池塘中,水中溶氧是水生动植物生存及生长的重要限制因素。
有研究表明,如表1所示,在太阳出来后,水中溶氧量逐渐上升,至下午16:00达值,此后,水中溶氧量逐渐下降至第二天早晨,太阳出来之前达值。
有研究表明,如表2所示,水中氧气的主要消耗途径是水中浮游生物的呼吸及有机物质的分解,养殖鱼类本身所占的比例往往并不高。炎热的夏季,光照强烈,水中浮游生物多,光合作用产生的氧气多,故一年中溶氧量的值往往发生在高温的夏秋季节。但是在夏季,有机物质的分解速度快,耗氧大,再加上浮游生物的数量多,故溶氧量的值往往也是出现在夏秋季节。所以在夏季阴雨天气的情况下,光照减弱,水中溶氧量减少,容易出现因水中溶氧量过低而导致鱼类浮头的现象出现。
当水中溶解氧不足时,首先会直接对养殖动物产生不利影响;其次,它会通过影响水环境的其他生物和理化指标,间接影响养殖动物,使其生长、繁殖甚至生存造成不同程度的危害,轻则导致养殖动物体质下降、生长速度减慢,重则导致养殖生物水头漂浮,甚至造成大量死亡。
溶解氧管理是池塘养殖水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一项以满足动物溶解氧需求为导向,以观察测量为基础,预防为主,综合应用各项措施的系统工程。在实际生产中,水中溶氧水平是否合适,不能以鱼虾是否有浮头为标志,而应以保证鱼虾正常生理需要为前提。我国渔业用水标准规定,在连续24小时的养殖水体中,溶氧量必须大于5mg/l,持续16小时以上,任何时候均不得低于3mg/l。
为了保证养殖用水中的溶氧量始终符合所养动物的生长要求,需要养殖人员转变养殖观念,不再把鱼虾是否浮头作为是否打氧的判断依据,而是准确地获取养殖用水的溶氧浓度数据,对比所养动物的需氧量,来调节溶氧浓度。为了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养殖用水的溶氧浓度数据,可以使用禹山传感养殖用溶氧仪。荧光法测量溶解氧的显著优点在于测量过程中不耗氧因此无流速限制,同时无需预热不需电解液,免于维护和频繁校准。溶解氧探头的响应时间更是低至 30 秒,让溶解氧测量更精准、更稳定、更迅速、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