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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用一次性口罩阻燃测试仪
上海医用一次性口罩阻燃测试仪适用于医用口罩及所有防护口罩阻燃性能的测定。可供医药检验部门、安全检测部门和科研单位使用。
1.1 测试原理
1、利用标准能量的热源对口罩进行试验,观察口罩的燃烧行为。火源的能量通过测量火焰的高度和温度来保证。
2、口罩或其他样品通过火源的时间是标准规定的,通过控制面罩的移动速度来保证火源的作用时间。
3、样品的燃烧行为由样品的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来衡量。
1.2 测试标准
此款医用口罩阻燃性能测试仪符合但不于下列标准:
GB 19083-2010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YY 0469-2011 医用外科口罩。
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
1.3 上海医用一次性口罩阻燃性能测试仪,仪器的组成与使用
4,仪器结构示意图如下图所示
1、防风板;
2、燃烧箱;
3、玻璃门;
4、金属头模;
5、焰高标尺杆;
6、焰高测量标尺;
7、紧定螺钉;
8、点火器;
9、残渣容器;
10、电阻丝
11、头模定位螺钉;
12、热电偶;
13、压力表;
14、控制箱
仪器控制面板如下图:
电源:电源的闭合和切断;
点火:按下时,打开燃气开关,同时加载电热丝加热电流。点燃火焰后松开,切断电热丝加热电流;
火焰调节:调节燃气的流量,调节火焰高度;
点火器始动、点火器返回:手动控制火焰的伸出和缩回,调节火焰后将火焰伸出到试验位置。结束后按下“点火器返回”,火焰缩回至点火位置,并自动切断燃气气源;
头模始动、头模返回:按下“头模始动”头模从其实位置(内侧)以固定速率转动,触动位置开关后停止。结束后按下“头模返回”,头模恢复至出发位置;
续燃停止:头模转动停止之后,“续燃时间”计时器自动计时,按下“续燃停止”计时结束,同时“阴燃时间”自动开始计时。按下本按钮也可以强行切断燃气;
阴燃停止:停止“阴燃时间”计时;
清零:计时显示的停止和清零;
火焰温度:显示火焰的温度;
续燃时间、阴燃时间:显示样品续燃的时间和阴燃的时间。
试验
插上仪器后盖板的电源插座接通电源,将进气口链接丙烷瓶上,打开气瓶阀门接通燃气源。
将燃烧试验箱前门关好,并将“电源”开关置于“开”的位置,电源指示灯亮。
首先使金属头模鼻尖部分向下,将口罩带在金属头模上,用手稍微用力掰动头模,当头模鼻尖部分刚好位于点火器正上方时,调整点火器头的高度(顺时针旋转点火器头降低,逆时针旋转点火器头升高)使点火器顶端和头模鼻尖处距离为20±2mm
按动“点火器返回”按钮使燃烧器恢复至点火位。
按动“头模返回”按钮让头模恢复至起始位。按动“清零”键,仪器即恢复到初始状态。
一直按住“点火”按钮,调节丙烷中压阀“压力调节”旋钮(按照旋钮端部指示“+”方向旋转为增加,“-”方向旋转为减少来调节),使仪器箱顶部压力表指针指在20kPa。
此时点火电阻丝已变红,待点燃点火器后再松开“点火”按钮。点火困难时,请调节“火焰调节”按钮,顺时针方向为减少可燃气体流量,逆时针方向为增加可燃气体流量。若因故未能点火成功,为防止燃气继续通入引起爆炸,按一下“续燃停止”进行断气,之后按一下“清零”恢复初始状态。
打开燃烧试验箱前门,用手将火焰高度尺(高40mm)置于火焰正前方,旋“火焰调节”旋钮,调节火焰高度至40mm±2mm,待火焰稳定后,移开火焰高度尺,此时观察仪器面板上的“温度显示”是否稳定在800±50℃,若不足可通过增加气瓶减压阀的进口压力来调节,使火焰温度稳定在8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