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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排连接35KV电缆分支箱两进一出供应风电场电缆分支箱应考虑设计合理的防护等级和防尘结构,电缆分支箱所有的门内部均应安装密封条,所有电缆进出口都应采取密封措施,需保证雨、雪、灰尘不会从大门及电缆孔处进入电缆分支箱内部。电缆分支箱应有可靠的密封性能,如门、窗和通风孔应设防尘、防小动物进入和防渗、防漏水措施。电缆分支箱门要有防风铰链,电缆分支箱上所有门向外开,开启角度都大于90度,并设有定位装置。
4.6可靠性、安全性
a.电缆分接箱为箱式结构,采用接地金属封闭外壳,阻止电弧延伸,从而使可能产生的故障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
b.采用可靠的机械联锁防止误操作,满足“五防”要求。
4.7电气绝缘间隙和爬电距离
电缆分接箱采用以空气绝缘为主的结构,除能满足绝缘水平的要求外,相间和相对地空气净距不小于330mm。
4.8 接地方式及要求
a.装在电缆分接箱内各元件的接地应符合它本身的技术条件规定;
b.接地导体的接线端子应是铜质的,其固定螺栓的直径应不小于12mm;
c.电缆分接箱的外壳应设有供接地的接地端子;
d.接地导体的接线端子,其接触面不得小于30mm2,接地端子附近应标有接地符号;
e.除主回路或辅助回路外,要接地的金属零件,也应直接或通过金属构件与接地系统相连接。
4.9 防护等级
外壳防护等级为IP54。
各隔室之间的防护等级为IP2X。
铜排连接35KV电缆分支箱两进一出供应风电场操作室门打开时防护等级为IP2X。
4.10 对设计结构及制造质量的要求
4.10.1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4.10.2 箱体及内部零部件应采用有足够机械强度的材料制造,黑色金属制造的零件应采用合适的防护层。
4.10.3金属零件的镀层应牢固、无变形、脱落及生锈现象。
4.10.4结构要求
4.10.4.1箱体两侧应设置供运输及安装搬运时用的装置,箱体应有足够的强度,不允许产生明显的变形。
4.10.4.2箱门的开启应灵活,无卡滞现象。箱体上应有明显的线路方案及线路走向图,箱门上必须有安装及操作注意事项的提示文字及图形说明。
4.10.4.3箱门与箱体之间的缝隙应均匀一致。
4.10.4.4铰链与门锁在户外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得影响箱体与箱门的正常使用。
4.10.4.5箱体焊接应牢固,焊缝应平整,无焊穿及裂纹。
4.10.4.6箱体外部可以用户要求进行喷涂,涂层应选择户外用防紫外线的涂装材料,其牢固度和色差应符合有关喷涂的规定。
4.10.4.7箱体的防护等级应达到IP54的要求,并作相应的防雨试验。
4.10.4.8母线及各支路安装带电显示器或短路显示器,显示器应能准确显示带电状态和短路状态。
4.10.4.9电缆分支箱内所有电气设备的五防均由厂家提供并实现五防功能。电缆分支箱检修门应装设带电闭锁装置,保证在电缆分支箱带电情况下无法打开电缆分支箱检修门。实现闭锁所需电磁铁、小空气开关和端子排等设备由电缆分支箱厂家负责提供,端子排应保证有足够的绝缘水平(额定电压不小于800V),采用阻燃性型端子,应至少有20%备用端子。
4.10.4.10电缆分支箱内部应配置相应型号的电缆固定夹,保证电缆头不承受应力作用,电缆固定夹应采用铝合金材质。
4.10.4.11电缆分支箱内部应配置活动的格栅,满足后期运行人员对电缆分接头进行红外测温的要求。
4.11主要零件、部件、组件的质量要求及互换性
电缆分接箱内所有同类规格型号、额定参数的元件应具有互换性,装于柜内的元件应符合它们各自的标准。
4.12 铭牌
电缆分接箱及其所有元件和操动机构,均应具有耐久而清晰的铭牌,铭牌上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
a.制造厂名称和商标;
b.型号、名称和出厂编号;
c.主要的额定参数: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短时耐受电流、额定短路持续时间、额定短时工频耐受电压、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
d.防护等级;
e.标准号;
f.出厂日期。
4.13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试验分为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两种。
4.13.1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目的是通过试验验证金属封闭电缆分接开关设备及其配用的主回路中各元件的机械特性和电气性能,以证明元件的布置和结构的可行性。装于金属封闭电缆分接开关设备内的元件应符合各自的技术条件外,还应满足本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
由于元件的类型、额定参数和它们的组合具有多样性,不可能对金属封闭电缆分接开关设备所有的方案进行型式试验,所以型式试验只在具有典型的布置方案上进行,其他方案可只做出厂试验以及借类似的试验数据来判定。
在下列情况下,金属封闭电缆分接开关设备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试制的产品应做全部型式试验;
b.转厂试制的产品应做全部型式试验;
c.当产品在设计、工艺或使用的材料作重要改变而影响产品性能时,应做相应的型式试验;
d.正常生产的产品,每隔8~10年应进行一次温升试验、机械寿命、短时耐受电流试验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以及关合和开断试验;
e.不经常使用的产品(停产三年以上),再次生产时应进行d)规定的试验;
f.对系列产品或派生产品,应进行相应的型式试验,部分试验项目可引用相应的有效试验报告。
强制的型式试验:
a 绝缘试验;
b 温升试验和回路电阻测量;
c 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d 防护等级检验;
e 辅助和控制回路的附加试验;
适用时,强制的型式试验:
f 外壳耐受机械应力试验;
g 电磁兼容性(EMC)试验;
h 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测量试验;
i 内部电弧试验(对IAC级的电缆分接开关设备);
选用的型式试验:(根据制造厂与用户之间的规范书)
j 人工污秽试验;
k 局部放电试验;
l 电缆试验回路的绝缘试验;
m 气候防护试验。
4.13.2绝缘试验(包括雷电冲击电压试验、工频耐压试验、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
按GB/T11022中的6.2规定进行
4.13.3试验电压的施加和试验条件
a)对地和相间
此绝缘试验应将电缆分接箱开关装置处于合闸位置,且可移开部件处于工作位置下进行。试验时,主回路的每一相应轮流与试验电源的高压接线端连接,而其他主回路导体和辅助回路导体则与接地导体相连,并与试验电源接地端连接;
b)隔离端口之间
主回路的各隔离断口应施以标准JB/T10840中6.2.6所规定的试验电压,按GB/T11022的6.2.5.2规定的试验程序进行试验。
4.13.4试验电压
按DL/T593中表1的规定,如果用户有特殊要求时,可以进行协商。
4.13.5 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试验
电缆分接箱是进行干燥状态下的雷电冲击电压试验,试验按照GB/T16927.1中程序B的规定对每一试验条件施加正、负极性的1.2μS/50μS标准雷电冲击试验电压。
进行雷电冲击耐受电压试验时,冲击发生器的接地端应与金属封闭电缆开关设备的外壳相连,若有必要可使外壳与地绝缘。
4.13.6 主回路的工频耐压试验
试验按GB/T16927.1的规定进行,对每一试验条件下,升到试验电压,并保持1min。
4.13.7 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的工频耐受电压试验
电缆分接箱辅助回路、控制回路应能承受工频耐压2kV,持续时间为1min或工频耐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