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员第 10 年生产厂家
参考价:
具体成交价以合同协议为准
中级会员第 10 年生产厂家
ZR-FG 3*2.5+2*1.5耐高温电力电缆 应用领域:
一般的电线电缆是以塑料和橡胶为绝缘护套 , 这些材料都是常规工程材料 , 具有丰富的来源 , 能够满足大规模生产 , 而且成本相对较低 。 但对于一些特殊行业如石油化工 、 钢铁 、 航空航天 、 造船 、 、 制药 、 食品 、塑料机械 、 锅炉等与热与高温有关的行业 , 都需要能够耐一定较高温度的电线电缆 , 普通的电线电缆显然不能使用,需能耐高温的电线电缆才能保证其电力和信号的安全运行。
晶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国统一销售:
ZR-FG 3*2.5+2*1.5耐高温电力电缆产品性能:
耐热和高温电线电缆一般是由两种需求决定的 。 *种是电线电缆环境温度较高 , 电缆在长期在高温下能够正常传输信号或电能;另一种是电力传输电缆,主要是增加截流能力为主要目的。
高温环境下工作的电缆 。 普通电缆在高温时易产生绝缘老化和焦烧现象 , 使用电缆失去性能 , 受破坏而不能使用 。 高温电缆在额定高温下能够正常稳定地工作 , 信号或电能传输性能不受影响 , 还能保证电缆具有较长的使用寿命。这类功能电缆是高温电缆zui常见zui多的一种,使用特性也zui易于理解的。
增载型高温电缆 , 主要是为了保证载流的前题下减小电缆外径和重量 , 向轻量化发展的 。 一般来说 , 电缆的工作温度越高 , 同样截面的电缆通过的载流量越大 。 象飞机和汽车等场合 , 减轻重量的意义相当大 , 利用高温电缆大大减少了截面 。 工作温度从 90 ℃ 升到 155 ℃ , 则载流能力上升 50% , 同样载流量下 , 电缆重量要减轻一半,成本也有所降低。当然高截流的同时,大多数绝缘材料的电能损耗也会有所增加。
ZR-FG 3*2.5+2*1.5耐高温电力电缆型号规格:
ZR-FG1*2.5 | 3*2.5 | 4*2.5 | 3*2.5+1*1.5 | 3*2.5+2*1.5 |
ZR-FG1*4 | 3*4 | 4*4 | 3*4+1*2.5 | 3*4+2*2.5 |
ZR-FG1*6 | 3*6 | 4*6 | 3*6+1*4 | 3*6+2*4 |
ZR-FG1*10 | 3*10 | 4*10 | 3*10+1*6 | 3*10+2*6 |
ZR-FG1*16 | 3*16 | 4*16 | 3*16+1*10 | 3*16+2*10 |
ZR-FG1*25 | 3*25 | 4*25 | 3*25+1*16 | 3*25+2*16 |
ZR-FG1*35 | 3*35 | 4*35 | 3*35+1*16 | 3*35+2*16 |
ZR-FG1*50 | 3*50 | 4*50 | 3*50+1*25 | 3*50+2*25 |
ZR-FG1*70 | 3*70 | 4*70 | 3*70+1*35 | 3*70+2*35 |
ZR-FG1*95 | 3*95 | 4*95 | 3*95+1*50 | 3*95+2*50 |
ZR-FG1*120 | 3*120 | 4*120 | 3*120+1*70 | 3*120+2*70 |
ZR-FG1*150 | 3*150 | 4*150 | 3*150+1*70 | 3*150+2*70 |
ZR-FG1*185 | 3*185 | 4*185 | 3*185+1*95 | 3*185+2*95 |
ZR-FG1*240 | 3*240 | 4*240 | 3*240+1*120 | 3*240+2*120 |
ZR-FG 3*2.5+2*1.5耐高温电力电缆产品特点:
1 、氟塑料绝缘电线电缆
氟塑料是塑料的一个重要品类 , 通常人们认识氟塑料是从接触塑料王 -- 聚四氟乙烯 ( PTFE ) 开始的 。 其实聚四氟乙烯只是产量和用量zui大的氟塑料品种 , 电线电缆常用的氟塑料是 : 聚全氟乙丙烯 ( FEP , 俗称 F46 ) 、聚四氟乙烯( PTFE )、乙烯 - 四氟乙烯共聚物( ETFE ,俗称 F40 )、聚偏氟乙烯( PVDF )等。
2 、硅橡胶绝缘电线电缆
硅橡胶主要是以硅元素代替碳元素形成的高分子材料 , 硅橡胶具有较好的耐热性能 。 电线电缆常用硅橡胶为甲基乙烯硅橡胶 , 工作温度范围是 -60 ℃ ~ 180 ℃ 。 硅橡胶具有较好的弯曲性能和低温性能 , 不易损坏和开裂 ,这些性能是一般高温电缆不具有的,因而硅橡胶电缆具有较宽的应用范围,已是高温电缆的一个亮点。
质量标准:企业标准。
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免费更换,及退货。 质保期一年。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无
随机的*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合格证,检测报告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标的物所有权:自到需方仓库时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
标的物属于供方所有。
交(提)货方式、地点: 客户地点
运输方式及到达(港)和费用负担: 有供方承担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按第二条的质量标准执行
结算方式: 预付30%安排生产 5-7天安排发货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货、发票、全清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