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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水务物联感知数据传输与接入技术导则准征》地方标求意见

2023/10/7 13:49:14    26646
来源:仪表网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水务物联感知数据的传输、接入、运行维护和评估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水务物联感知数据传输与接入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仪表网 行业标准】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标准《水务物联感知数据传输与接入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在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规定了水务物联感知数据的传输、接入、运行维护和评估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水务物联感知数据传输与接入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水务物联感知数据传输与接入结构:
 
  水务物联感知数据传输与接入结构由水务物联感知站、数据提供方平台和智慧水务基础底座组成,水务物联感知站、数据提供方平台通过测站、交换方式将水务物联感知数据传输、接入至智慧水务基础底座。
 
  传输与接入流程:
 
  水务物联感知数据传输与接入步骤如下:
 
  a) 数据提供方提交水务物联网感知台账表(样式见附录A),并在智慧水务基础底座进行备案;
 
  b) 以测站方式传输的站点按照7.1.1、7.2、7.3、7.4.1的规定传输水务物联感知数据;
 
  c) 以交换方式传输的站点按照7.1.2、7.3、7.4.2的规定传输水务物联感知数据;
 
  d) 智慧水务基础底座接收、解析、存储水务物联感知数据。
 
  交换方式:
 
  交换方式传输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数据提供方提供数据库类型、IP地址、端口、账号密码、库表结构、数据内容、数据更新频率、数据库名、数据表名/视图名等基本信息。
 
  b) 数据提供方保障数据库远程访问权限,支持智慧水务基础底座通过数据库对数据的实时调用。
 
  c) 数据提供方不随意更改数据库IP地址、端口号、库表结构等基础信息,若进行更换,及时在智慧水务基础底座备案登记。
 
  d) 数据提供方向智慧水务基础底座提供接口基本信息,包括接口IP地址、数据更新频率、接口数据说明文档等。
 
  e) 数据提供方对提供的接口服务进行管理,包括对服务的注册、申请、维护、审核、发布、监控等。接口调用示例见附录C。
 
  运行维护:
 
  1.通用要求
 
  1.1 数据存储安全
 
  智慧水务基础底座和水务物联感知站应按GB/T 20271的相关规定采取物理、网络等方面的安全措施。
 
  1.2 数据防篡改
 
  应采取下列措施保证数据安全。
 
  a) 在数据产生、存储、传输、应用过程中,制定数据安全保障策略。
 
  b) 制定有效措施,防止数据造假、篡改、乱码等事件发生。
 
  2.水务物联感知站
 
  水务物联感知站的维护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定期对系统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
 
  b) 定期对通讯信道进行检查,保证数据通讯信道正常。
 
  c) 定期对传感器进行检查,保证采集到的水务物联感知数据准确、可用。
 
  3.智慧水务基础底座
 
  智慧水务基础底座的维护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定期对运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
 
  b) 做好系统维护记录,确保维护记录真实、准确。
 
  运行评估:
 
  1.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包括。
 
  a) 水务物联感知站。
 
  b) 数据提供方平台。
 
  c) 其他向智慧水务基础底座传输数据的主体。
 
  d) 智慧水务基础底座。
 
  2.评估内容
 
  根据智慧水务基础底座接入水务物联感知数据的情况,对数据接入率、数据完整率、数据及时率、共享需求响应率等指标进行统计,按实际管理需要形成月报、季报、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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